一、项目名称:****2024-2026年车辆保险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为本单位车辆(货车、特种车辆)提供保险相关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47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四、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公司及分支机构;
(四)供应商具有有****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转包。
六、采购项目商务技术服务需求:
详见附件1。
七、报价形式
保险费优惠系数。(保险费优****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复的车险费率、条款为基准计算出来的车辆保险费的基础上,所给予的保险费的优惠系数,承保车辆均享受本优惠系数,否则为无效报价。实缴保费=基准保费×保险费优惠系数。)
八、响应文件提交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材料或邮寄。
(二)提交时间:2024年6月28日8:00至2024年7月4日17:00(**时间)。
(三)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机构介绍、报价(保险费优惠系数)、人员社保(提供近2个月社保流水)、服务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骑缝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四)地点:**市**区双水****小组高田围(****综合部)。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方将根据《****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评分标准》(附件2)选取一名中标供应商。
十、履约条款
(一)购销双方需在中选公告公示期完结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如中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拒签订购销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将****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平台等平台,并且中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其他采购业务。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0—****28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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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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