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研究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研究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潍****路2375号 | 1,000,000.00元 | 82.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研究):
服务类(****)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研究 | 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 本项目后期服务期限为项目形成最终成果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 | 项 |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 1,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出伟伟 |
评审专家: | 冯思达 、 许航洲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0.8%。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研究: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如下:第一成交候选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勘查开发局****地质大队(山****勘察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迎宾路27号
联系方式:0595-****239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595-****28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翁工/ 陈工
电话:0595-****2806
****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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