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补遗书(第 1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 ****104国道**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护筒询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第一条:原采购文件中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及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中部分条款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6-24 16:00至 2024-06-26 16:00(不得少于2日)。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06-26 16:00。采购人将于 2024-06-26 23:59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8 14:30;(不得少于3日)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6-28 14:30。
修改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6-24 16:00至 2024-06-30 16:00(不得少于2日)。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06-30 16:00。采购人将于 2024-07-01 16: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02 16:00;(不得少于3日)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7-02 16:00。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 16 点前通过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104国道**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