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公园环境景观改造二期工 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滨河公园环境景观改造二期工 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南顺发改行审〔2024]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顺发改行审〔2024]3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建设规模:**商业街区、街区休息棚、厕所、配套亮化工程、儿童休闲、泵道活动区、配套绿化工程、悬臂式挡土墙、儿童乐园挡土墙、道路黑化等。
2.3 项目总投资额:7500 万元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标段内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工作等。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投资额不低于(含)5000 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5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29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交易平台入口->**市->**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CA、**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985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交易平台入口->**市->**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服务中心(**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果城路13号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817-****47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园区金周路 595 号4栋 503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936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4年06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511302-04-01-96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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