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学、浙****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 | 服务期 |
标项一 | ****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2年 |
标项二 | ****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2年 | |
标项三 | 浙****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2年 | |
服务期限: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五、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被列入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记录名单”);
特定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必须包括食品销售和食用农产品销售;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经营项目必须包含食品销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
获取地点:**县紫港街道富****示范区二楼(迅鸿国际旁)
售价(元):工本费每套500元(按标段收费),售后不退。
七、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
3. 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本项目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同时投多个标项的投标人只需支付保证金20万元)
2.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核算中心,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定阳支行,账号:201********8311。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保证金缴纳(退还)咨询电话:0570-****884/0570-****932。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07月25日08时。
4.登记确认保证金: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2024年07月25日08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手机全号】,到****(**县紫港街道富****示范区二楼(迅鸿国际旁))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q.com,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加盖公章)也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保证金室存档。保证金登记确认咨询电话:0570-****884/0570-****932。
温馨提醒:逾期提交资料的,未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投标单位均应于2024年07月25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分中心(**县紫港路2****中心东边附属楼2楼开标1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07月25日09:30在**市****分中心(**县紫港路2****中心东边附属楼2楼开标1厅)开标。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非政府采购公告;
****政府网(http://www.****.cn/);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学、浙****学校学生交纳的伙食费。
2.本项目分三个标项招标,投标人可任选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项。
本项目涉及场地考察,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场地考察。
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技术资信文件及报价文件按顺序开标,投标单位已经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加后面标项的开标。
3.各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并向采购单位提交食品安全责任险承保合同副本。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投诉。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
****中学
浙****学校
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135****7896、138****9346、135****0693
地址:**县天马街道大弄口村、**县**东路755号、**县云耕大道1号
2.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娇娇、张丽丽
联系电话:152****5966、135****2300
地址:**县紫港街道富****示范区二楼(迅鸿国际旁)
3.采购争议监督管理机构: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0-****852
地址:**省**县天马街道**西路34号教育大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