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
信息提供日期:2024-06-28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园区2024年零星维修土建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投标报价:58.9(%)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期:36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 投标报价:78(%)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期:36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 投标报价:79(%)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期:365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李昊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47693,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经理:李婷婷,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69019,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 )的项目经理:赵晓康,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00486,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和投诉应当依法提出,异议请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提出,投诉请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受理部门为监督部门。 电子招标异议和投诉须通过交易平台电子签名提交;线下招标异议和投诉须书面提交质疑投诉内容的请求及主张、事实根据、有效线索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异议和投诉人是法人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出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不按以上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或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的,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集团及其权属企业的招标活动。 三、其他 公示平台:**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投标监督组。 联系方式:0372-****135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街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372-****39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街道 联系人:常先生 电 话:0372-****394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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