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勘察和初步设计 | ||
**省**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勘察和初步设计 | ||
**省**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勘察和初步设计 | ||
正常 | ||
2024-06-28 18:00:00 | ||
2024-07-02 00:00:00 | ||
2024-06-28 18:00:00 |
**省**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勘察和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勘察和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省**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勘察和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6月26日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勘察投标报价下浮率0.20%;勘察投标报价102275.04元; 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0.20%;设计投标报价172202.90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测绘测量、初勘详勘,勘察成果报告审批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负责人:王亨林 设计负责人:杨东 | 资质资格 |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设计负责人: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睿博****公司 | ||
投标报价 | 勘察投标报价下浮率0.15%;勘察投标报价102326.28元; 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0.15%;设计投标报价172289.18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测绘测量、初勘详勘,勘察成果报告审批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负责人:贺锐波 设计负责人:谢锦东 | 资质资格 |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设计负责人:市政**设计高级工程师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恒城市****公司(主)、****勘测院有限公司(成) | ||
投标报价 | 勘察投标报价下浮率为0.18%;勘察投标报价102295.54元; 设计投标报价下浮率0.18%;设计投标报价172237.41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测绘测量、初勘详勘,勘察成果报告审批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负责人:何辉祥 设计负责人:何万春 | 资质资格 |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设计负责人:给水排水设计高级 工程师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排永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畲江镇******工业园区**大道综合大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068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 | 联系电话 | 0753-****068 |
联系地址 | **市**区畲江镇******工业园区**大道综合大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6 月 28 日 18 : 00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 7 月 2日 00 :00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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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