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7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已由建****办公室以建政服备【2024】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钟庄街道东北村、芦沟镇红亮村等计127个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埋设污水管网、安装**化利用装置及建设小型污水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7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700万元,设计服务费约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部分15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部分10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项目主要对钟庄街道东北村、芦沟镇红亮村等计127个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埋设污水管网、安装**化利用装置及建设小型污水设施等。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下列3.1.1项设计资质和3.1.2项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3.1.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②项条件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盖章或签字的,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和牵头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即可,但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盖章。 3、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 7、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以上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或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或截污管道(或管网)工程或雨污水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http://49.****.193:880/#/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7 月 29 日 9 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以及**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6:8099/)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49.****.130:81/#/login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s://huiyizhao.****.com/website/#/download#选择**省);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 https://huiyizhao.****.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省 (3)“**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49.****.130:81/#/login (注:开标大厅目前支持账号密码登入,不支持CA 登入)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 **专线: 025****1967 CFCA**专线:180****2568 (5)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委员会审查。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7667、樊红丽156****2340、薛工133****7805、蔡工153****8096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湖中北路8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515-****39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泽园现代城8-105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8****0920 评标办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设计文件得分21分以上(含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1第一阶段评审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设计文件得分21分以上(含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第二阶段评审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2.1初步评审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市公共**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26)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市公共**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2详细评审2.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1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2.3.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4.2****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4.4采用两阶段评审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 2.5确定中标人2.5.1定标要求 2.5.1.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5.1.2定标标准: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 、 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候选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情况核查,对于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评定分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良好的企业。定标过程中可以对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评标中已采用答辩方式的,定标中不得再要求进行答辩。 2.5.1.3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集体****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2.5.2定标方案 由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精神、**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导则,结合项目特点,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办法制订。 1、必选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比较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情况。 (2****委员会评标报告:****委员会****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 (3)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必选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的依据。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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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承包已由建****办公室以建政服备【2024】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钟庄街道东北村、芦沟镇红亮村等计127个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埋设污水管网、安装**化利用装置及建设小型污水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57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700万元,设计服务费约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部分15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部分10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项目主要对钟庄街道东北村、芦沟镇红亮村等计127个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埋设污水管网、安装**化利用装置及建设小型污水设施等。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下列3.1.1项设计资质和3.1.2项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3.1.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②项条件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盖章或签字的,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和牵头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即可,但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盖章。 3、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 7、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以上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或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或截污管道(或管网)工程或雨污水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http://49.****.193:880/#/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7 月 29 日 9 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以及**县公共**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6:8099/)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49.****.130:81/#/login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s://huiyizhao.****.com/website/#/download#选择**省);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 https://huiyizhao.****.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省 (3)“**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49.****.130:81/#/login (注:开标大厅目前支持账号密码登入,不支持CA 登入)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 **专线: 025****1967 CFCA**专线:180****2568 (5)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委员会审查。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7667、樊红丽156****2340、薛工133****7805、蔡工153****8096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湖中北路8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515-****39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泽园现代城8-105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8****0920 评标办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设计文件得分21分以上(含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1第一阶段评审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设计文件得分21分以上(含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第二阶段评审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2.1初步评审2.2.1.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2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 2.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市公共**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26)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市公共**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2详细评审2.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1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2.3.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4.2****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4.4采用两阶段评审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 2.5确定中标人2.5.1定标要求 2.5.1.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5.1.2定标标准: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 、 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候选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情况核查,对于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评定分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良好的企业。定标过程中可以对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评标中已采用答辩方式的,定标中不得再要求进行答辩。 2.5.1.3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集体****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2.5.2定标方案 由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精神、**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导则,结合项目特点,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办法制订。 1、必选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比较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情况。 (2****委员会评标报告:****委员会****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 (3)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必选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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