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万件农机链轮项目(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810056 | 建设单位法人:金玉谟 |
崔建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市白**街道平古**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0万件农机链轮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9-C3459-其他传动部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白**街道平古**侧 |
经度:120.09035 纬度: 36.7615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7 |
平环承诺审〔2020〕1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810056002Q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81005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781005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1471XL | 竣工时间:2024-04-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405273elG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环评阶段计划投资2000万元,租赁位于**市白**街道平古**侧的**金****公司土地及厂房,占地9500m2,建筑面积7840m2,购置设备121台/套,年产400万件农机链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二期)验收范围为:高频淬火3台、钻床1台、数控车床4台、拉床1台、退火炉3台。项目二期于项目一期生产车间内建设,生产设备均安装在2#车间。项目二期年产100万件农机链轮。二期建成后,全厂年产300万件农机链轮。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铁板/钢板→冲压→抛丸→校平→车外圆→数控加工→去毛刺、打印→滚齿→高频淬火→退火→钻孔→拉键→表面处理、防锈→包装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铁板/钢板→冲压→抛丸→校平→车外圆→数控加工→去毛刺、打印→滚齿→高频淬火→退火→钻孔→拉键→表面处理、防锈→包装出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1#车间、2#车间淬火、退火(VOCs):1#车间、2#车间各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装置,VOCs分别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进入2套静电式烟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P1、P2)排放。 (2)2#车间抛丸(颗粒物):每台抛丸机均自带收尘管道、风机和布袋除尘器。抛丸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车间现为空厂房,生产设备均安装在2#车间。 2#车间淬火、退火VOCs分别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进入1套静电式烟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抛丸(颗粒物):每台抛丸机均自带收尘管道、风机和布袋除尘器。抛丸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二期建设利用一期环保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环评阶段未识别废切削液、废防锈油,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生产中产生的少量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同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一起,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于车间东侧,依托同厂区内******公司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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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车间、2#车间淬火、退火(VOCs):1#车间、2#车间各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装置,VOCs分别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进入2套静电式烟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P1、P2)排放。 | P2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15m排气筒,3kg/h) | 1#车间现为空厂房,生产设备均安装在2#车间。 2#车间淬火、退火VOCs分别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进入1套静电式烟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P2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15m排气筒,3kg/h) | |
2 | 2#车间抛丸(颗粒物):每台抛丸机均自带收尘管道、风机和布袋除尘器。抛丸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 | 2#车间抛丸(颗粒物):每台抛丸机均自带收尘管道、风机和布袋除尘器。抛丸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加减震垫、车间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 设备均摆放在封闭的车间内,厂界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隔音及合理布局等措施 | 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固废暂存间1座:废包装材料、金属下脚料和废金属屑、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2)危废暂存间1座: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垃圾桶若干: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公司处理。 | 项目设置一般固废间1处,垃圾桶若干,危废暂存间于车间东侧,危废暂存间依托同厂区内******公司危废暂存间。 项目废包装材料、金属下脚料和废金属屑、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公司处理;项目新增少量废切削液、废防锈油,同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一起,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于车间东侧,依托同厂区内******公司危废暂存间),委托****及****公司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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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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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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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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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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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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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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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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