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 **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以东、1-3路以北**数产大厦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8.21776 中标价(元):****7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供应商名称:**** 名称:**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 单价:****75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焦少科,靳延伟,王辛岩,刘志菲,宋彦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查询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本次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 第 3 页 共 79 页 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 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路30号 联 系 方 式: 089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自治区拉****管理中心(孵化器)1号楼B座9楼 联 系 方 式: 188****1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88****1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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