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913********380180Q | **区**镇恒信大道88号 | 98(均分制) | 896607.8元 |
货物类 | ||||||||||||||||||||||||||||||||||||||||||||||||||||||||||||||||||||||||||||||||||||
名称:汾湖高新区2024年芦墟塘自动打捞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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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14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汾湖
联系人:曹廷捷
联系电话:0512-****5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刁吉峰
联系电话:0512-****3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吉峰
电话:139****3559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