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泾****银行****公司12-15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镇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 |
项目名称 | **高峰巷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8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天华路1****广场21楼2108室 | |
投标报价:****240.49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项目负责人:邓永恒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湘143********0230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书香路(**路-雀园路)、**路(南二环-新韶东路)提质改造工程 2、**经开区广菲克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3、****集团住宅小区项目室外工程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市菊**路1号 | |
投标报价:****779.78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项目负责人:仇帅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苏232****0765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小**山体综合整治及环境提升建设工程 2、锡东**慢行系统改造一期工程二标段 3、新站高新区轨道交通4号线绿化及市政设施恢复工程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公司 |
地址:**省**市******村委员会花果园南路5号303室 | |
投标报价:****643.16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项目负责人:周泽兵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赣136********0214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自然遗产地村寨公共基础施设配套项目 2、**市**东路二期片区土地收储整治项目-**东路二期市政工程(第二标段K0+600-K3+360)施工 3、世行贷款****中心城市交通项目-**县**第一标段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排水工程(00003)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费率低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费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公司、****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767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7****622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