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松政[2024]46号),******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6月29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7月29日 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7月19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8月1日 17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9日 16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上述地块为净地出让,准入项目为精制茶制造业。 (二)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四)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应依法缴纳的有关税费。 (五****银行时间及帐号: 1、****银行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5日16时0分止(缴存保证金时请注明****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2、开户银行账号:905********100****7246 开 户 行:******联社营业部 开 户 单 位:****财政局 (六)联系地址:**** 联 系 人:伍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9-****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