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标的物****科技城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科技研发配套设施及医疗器械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的花岗岩(麻石)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190313.20元。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市**区朝霞街道西****科技城**建工项目。 6.技术要求: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7.验收方式及要求: 质量验收方式要求:1、甲方按照规定对乙方每批次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乙双方对物资质量产生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甲乙双方对于物资取样检测及检测办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 数量验收方式及要求:现场检尺。 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二次倒运费、样品封样相关费用、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验收通过的所有费用(含样品封样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卸车费。 9.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乙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银行保理、以物抵款的方式支付(其中以物抵款金额占到全部结算额的20%-30%);第一批货物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挂账,满三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已结算总金额的60%,满六个月支付已结算总金额的20%,满十二个月支付已结算金额的15%,满30个月付清剩余结算金额,以此类推。 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202****22620 | 花岗岩 | 室外台阶-20厚/25厚火烧面芝麻灰 | 合格 | 1253.716 | ㎡ |
2 | DRWL202****22621 | 花岗岩 | 室外坡道-40厚火烧面芝麻灰 | 合格 | 576.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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