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鲜猪肉白条及分割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供应期限 | 分包预算 | 交货要求 | |
时间 | 地点 | ||||||
1 | ********服务中心鲜猪肉白条及分割品采购项目 | 鲜猪肉及 分割品 | 1批 | 一年 | 430万元 |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交货 | 校本部、铁道校区、湘雅老校区 |
2 | 鲜猪肉及 分割品 | 1批 | 一年 | 420万元 | 南校区、湘雅新校区 | ||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采购品种进行调整,据实结算且不超过预算。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强制采购:采购需求中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②、优先采购:采购需求中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未标注★的节能产品,以及《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③、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微型企业包括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06室)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无法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通过邮件报名,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至(****@qq.com),联系电话:0731-****1088/158****5899)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十二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
1)、****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校园网(https://oa.****.cn/con/ggtz)、********中心网(http://czzx.****.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2、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事项须一次性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麓**路932号,********中心
联系方式:陈老师、0731-****6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王思(项目负责人)、毛新、田露 0731-****1088/158****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 135****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