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5日
更正事项:内容调整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采购文件及资格审核表评审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30。5、开标时间:2024年6 月 26日上午9:30。”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9:30。5、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9:30。”。
2.原附件1:“三、商务要求1.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根据“设备技术参数”的要求提供样板,样板清单如下”,更正为:“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根据“设备技术参数”的要求提供样板,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在采购评审任务完结之后,中标人的样品将封存于采购人处,作为日后验收货物的依据,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将于发布中标结果后退还,采购人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包装污损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提交的样品。”
3. 原附件1::
“
序号 | 样板名称 | 数量 | 样板规格及其他 | 备注 |
1 | 干粉灭火器3kg | 1瓶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破坏性实验 |
2 | 灭火器箱 | 1个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3 | 消防软管卷盘 | 1个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破坏性实验 |
4 | 水枪 | 1个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5 | 消火栓门框 | 1套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6 | 消防水带 | 1盘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破坏性实验 |
7 | 安全出口指示灯(含各方向) | 1套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8 | 应急灯 | 1个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9 | 安防八件套 | 1套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破坏性实验 |
” ,
更正为:“
序号 | 样板名称 | 数量 | 样板规格及其他 | 备注 |
1 | 干粉灭火器3kg | 1瓶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2 | 灭火器箱 | 1个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3 | 消防软管卷盘 | 1个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4 | 水枪 | 1个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5 | 消火栓门框面板 | 1套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6 | 防火水带 | 1盘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7 | 安全出口指示灯(含各方向) | 1套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8 | 应急照明灯 | 1个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9 | 安防八件套 | 1套 | 同需求书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
”
4.原附件4资格审核表:
“
序号 | 要求 |
1.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报价的,****公司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2.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4. | ****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信用分不满100分供应商不可参与投标 |
5. |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
”
更正为:“
序号 | 要求 |
1.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参与投标/报价的,****公司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2.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4. |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合同分包。 |
6. | 根据“设备技术参数”的要求提供样板 |
” ,
5.原附件5:技术商务评分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范围 | 单项分值 |
2 | 技术支持 | 提供制造商的产品授权的,得5分;提供制造商的产品售后服务函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 | 8 |
”,
更正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范围 | 单项分值 |
2 | 技术支持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水枪、防火水带、安全出口指示灯(含各方向)、应急照明灯、安防八件套均提供制造商的产品授权的,得5分;均提供制造商的产品售后服务函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 | 8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6月28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街639号
项目联系人:殷老师
电话:020-****6916
**** 2024年6月28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