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改扩建项目阻尼器、抗震支架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开发区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阻尼器、抗震支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6月 28日09时3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厅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动研****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685131C | 913********6192719 | 913********5934541 | |
评标总得分 | 85.49 | 60.66 | 35.67 | |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 ****600.8 | ****562 | ****590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总投资 | 230.644万元 | |||
服务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1 | ******公司 | 服务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拍卖行》、《》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5日 |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学
联系人: 刘占柱
电话:133****4508
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贾海福
电话:166****161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渊
电话: 037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