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物﹒金色江湾”工程项目C****小学)园建工程施工已于2024年6月24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一、原招标文件P42页3.履约保证:“3.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 5%的履约保证。”现修改为:“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
二、原招标文件P43页 3.5:“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后28天内,发包人将履约保证退还给承包人。”
现修改为:“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6个月后,发包人将履约保证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履约保证续期的除外)。”
现修改为:“本项目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承包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的形式提供履约保函给发包人,为取得履约保函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银行保函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由在中华****银行开出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且是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现修改为:“ ****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保函到期前三个月,中标人须主动办理续****银行保函;如中标人未及时主动办理续****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扣留进度款(工人工资除外)作为履约保证金,直****银行保函或达到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
六、原招标文件P42-43页:“3.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履约保证的,招标人发出第一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招标人发出第二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视其放弃中标,并由招****管理部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保函或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中标人须主动办理续****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如中标人未及时主动办理续****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招标人有权扣留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施工进度款,直至中标人完成续****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止。
”
现修改为:“3.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履约保证的,招标人发出第一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招标人发出第二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视其放弃中标,并由招****管理部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保函或保险合同到期前三个月,中标人须主动办理续****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如中标人未及时主动办理续****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招标人有权扣留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施工进度款,直至中标人完成续****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止。”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