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市桃州南路5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大厦13楼东 | |
项目名称 | ****感染性疾病科大楼建设项目(含土建、装饰安装、附属配套工程等)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区永阳镇南门口巷9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壹佰壹拾玖万肆仟伍佰壹拾陆元叁角贰分(****4516.32元) | |
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18分 | |
项目负责人:徐书明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苏232****30599、苏**B(2014)****65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南****小学项目施工 | |
企业业绩:南****小学项目施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学院**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其他:奖项:****商贸服务园3号楼及地下车库荣获2021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区**大道98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壹佰贰拾壹万贰仟零叁拾玖元捌角贰分(****2039.82元) | |
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18分 | |
项目负责人:刘海云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苏232****04450、苏**B(2019)****62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小学**幼儿园项目 | |
企业业绩:****小学**幼儿园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心感染疾病科楼项目 | |
其他:奖项:圆通速递准安快运项目1#楼综合楼荣获2022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州****公司 |
地址:**市许继大道原商校院内东楼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壹佰贰拾壹万伍仟陆佰伍拾玖元整(****5659.00元) | |
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17分 | |
项目负责人:郭瞳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豫141********02090、豫**B(2023)****06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农贸市场及学校建设项目 | |
企业业绩:****农贸市场及学校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心(一期)1-A 数据中心土建施工 | |
其他:奖项:**商会大厦荣获2021年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技术负责人与考勤表中技术负责人不一致,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2.******公司****中学生公寓属于居住建筑非公共建筑,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3.****公司专业工程暂估价计税,清标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4.****公司投标人业绩中未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5.**市****公司异常低价说明未填写,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6.******公司,异常低价说明未填写,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提供身份证,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7.******公司异常低价说明未填写,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8.****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未盖章,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9.**市籍山****公司异常低价说明未填写、项目经理未提供社保,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29日-2024年07月02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139****371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柴工,联系电话:159****708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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