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夜市摊位招商入驻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 “12114” 工作思路和地委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安排,积极发展夜间购物、餐饮、娱乐经济,丰富夜间消费供给、活跃市场经济、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我地区消费稳定增长,拟于 2024 年 7 月至 9 月在噶****广场搭建夜间经济平台,现就夜市摊位招商入驻事宜公告如下:
一、摊位规划
(一)夜食区域。 设置移动餐车摊位20 个、桁架摊位 6 个、流动摊位 50 个,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烧烤、小吃、简餐、蒸点、煎炸、茶饮、特色小吃等。
(二)夜购区域。 设置七县特色产品销售点桁架摊位7 个、文创产品及其他特色产品销售点桁架摊位 7 个、地摊流动销售点 136 个,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农特产品、日用百货、游艺用品、服装鞋帽、电子产品、手工艺品等。
(三)夜娱区域。 设置娱乐摊位22 个,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儿童娱乐、亲子体验、科技体验等。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上午 10:00—13:00 ,下午 16:00—18:30
(二)报名地点
**县狮泉河镇滨**路( 青创广告传媒 )
(三)报名资料
1. 申报餐饮摊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原件各 1 份;
2. 申报娱乐摊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原件各 1 份;
3. 申报零售摊位的需提交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原件各 1 份;
4.扫下方二维码下载《2024年**地区象雄夜市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料不齐不予受理登记。
(四)报名程序
1. 申报商户及个人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完整提交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将如实准确记录报名时间;
2. 报名截止后,运营管理企业根据报名受理登记情况,通知申报成功商户及个人在规定时限、地点公开抽签。
(五)分配规则
报名筛选通过后,象雄夜市运营管理企业按照规划摊位设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抽签办法确定入驻摊位商户。未抽中个人及商户作为递补入驻对象。
摊位禁止经营性流转,一经发现收回摊位并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禁止申报象雄夜市摊位。
(六)摊位标准
三、其他说明
1. 夜娱区不安排套圈、旋转木马等对场地面积要求高、危险性高的娱乐项目;入驻商户经营场地帐篷需符合尺寸、外观统一标准要求;申报商户以场地画线尺寸为硬性标准,不得越线经营,造成人行通道拥挤;商户仅能申报一个主营娱乐项目,不得将几类娱乐项目(打气球、丢沙包、抓娃娃等)同时申报,如同时申报则视为报名无效。
2. 夜购区入驻商户禁止销售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非法音像制品等,禁止在非营业时间地摊位置上放置物品,造成丢失损毁自行承担且收回摊位。
3. 夜食区入驻商户必须自行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切断装置、防尘防蝇等 “ 三防 ” 设施和油烟净化设备,自备 2 个灭火器。
4. 禁止具有亲属关系或一个团队的不同成员等分批提交同一经营项目的独立报名表,占用抽签名额,恶意提高中签几率,一经查实,作废报名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格桑元旦 199****0383
蔡怡桐 13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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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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