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关于选聘“家在**”****中心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振武路70****广场8F06-06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关于选聘“家在**”****中心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 为****服务中心在接管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前开展调查,制定或修改问卷调查,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等 | 协助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协助解答业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处理方面的咨询,并按要求办理其他事项等 | 2年 | 为****服务中心****服务所需履行的业主决议、合同签署等程序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并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书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津钟(组长)、黄丹青、周尼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按成交金额*1.5%计算,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银行转账、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
(1****事务所未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格标准:“(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资格性审查通过。
2、符合性审查:****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符合性审查通过。
3、成交人****,最终评审得分:86.91分。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591********080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杨**路198号
联系方式:詹女士****3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林少明、陈祥敏、刘苏华0591-****5630-4(财务:0591-****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少明、陈祥敏、刘苏华
电话:0591-****5630-4(财务:0591-****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