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069960 | 建设单位法人:张晓樑 |
吴玉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福****开发区 |
**省**市高新区南屿镇智慧大道9号B7#一栋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福****开发区 **省**市高新区南屿镇智慧大道9号 |
经度:119.2138 纬度: 25.94303 | ****机关:****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2 |
榕高新区环评〔2023〕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0 |
1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06996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公司 |
913********648625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131394Y | 竣工时间:2024-02-02 |
2024-02-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22 |
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epc.****.cn/#/projectmanager/projectinfo/HyProjectInfoList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迁建内容:租赁耀美智慧产业园B4#、B7#、B9#厂房建设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迁建内容:租赁耀美智慧产业园B4#、B7#、B9#厂房建设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铝合金零件800万件、汽车零部件4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铝合金零件500万件、汽车零部件300万件 |
****公司业务等原因,项目集中熔化炉、制芯、砂芯铸造及重力铸造等设备还未安装,现阶段只建设了坩埚炉、压铸、精加工等设备。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与环评相比,铝合金零件年产量减少300万件,汽车零部件年产量减少100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铝合金零件工艺简介:熔化→保温→制芯→铸造(重力铸造、砂芯铸造)→压铸→切口→热处理→抛丸; 精加工工艺简介:使用铸造成型的铸件根据不同的工艺需求经过钻、铣、磨、修整等精加工后,再经高压清洗和超声波清洗及装配,最后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铝合金零件工艺简介:熔化→保温→压铸→切口→热处理→抛丸; 精加工工艺简介:使用铸造成型的铸件根据不同的工艺需求经过钻、铣、磨、修整等精加工后,再经高压清洗和超声波清洗及装配,最后检验包装入库。 |
现阶段无制芯、砂芯铸造及重力铸造等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①坩埚炉熔化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②集中熔化炉熔化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压铸脱模废气、砂芯铸造废气和制芯废气经高压静电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大学****处理厂处理;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大学****处理厂。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废:①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②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包装纸箱、包装袋等)、废砂、废边角料及废金属屑、TA00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价值高,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 ③含油废抹布和手套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含油铝屑集中收集后重力压榨挤出油污后残余块状固废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④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铝屑集中收集后重力压榨挤出的废切削液、集中熔化炉或坩埚炉的炉渣、TA001和TA002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烟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坩埚炉熔化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②铝渣灰堆放及装卸粉尘经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压铸脱模废气经高压静电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大学****处理厂处理;生产废****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大学****处理厂。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固废:①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②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包装纸箱、包装袋等)、废砂、废边角料及废金属屑、TA00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价值高,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 ③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铝屑集中收集后重力压榨挤出的废切削液、集中熔化炉或坩埚炉的炉渣、TA001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烟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绿洲****公司和******公司处理 |
集中熔化炉未上,其配套环保设施也未上;制芯、砂芯铸造未上,故制芯废气和砂芯铸造废气未产生;铝灰渣堆放区新增一套环保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险暂存间、油类仓库等四周设置导流沟,地面采取防渗,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间、生产车间等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等功能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暂存间、油类仓库等四周设置导流沟,地面采取防渗,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间、生产车间等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了建设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816 | 0 | 0 | 0 | 0.482 | 0.482 | |
0 | 0.061 | 1.76 | 0 | 0 | 0.061 | 0.061 | |
0 | 0.006 | 0.44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69 | 0.64 | 0 | 0 | 0.169 | 0.169 | / |
0 | 0.169 | 2.99 | 0 | 0 | 0.169 | 0.169 | / |
0 | 0.537 | 0 | 0 | 0 | 0.537 | 0.537 | / |
0 | 0.173 | 0.3725 | 0 | 0 | 0.173 | 0.17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大学****处理厂;****处理站(混凝和气浮+调节+生化曝气+沉淀+砂滤和碳滤)处理后部分回用,****大学****处理厂 | 外排废水各污染物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 ②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包装纸箱、包装袋等)、废砂、废边角料及废金属屑、TA00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价值高,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 ③含油废抹布和手套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含油铝屑集中收集后重力压榨挤出油污后残余块状固废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④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铝屑集中收集后重力压榨挤出的废切削液、集中熔化炉或坩埚炉的炉渣、TA001和TA002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烟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包装纸箱、包装袋等)、废边角料、TA00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抛丸粉尘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价值高,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 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坩埚炉的炉渣TA001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烟尘、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绿洲****公司和******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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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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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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