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思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家具铝型材配件 50 万件、电解磷化铁丝40 万米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175270T | 建设单位法人:刘韦明 |
陈坤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银盏林场嘉福工业区 嘉盛路 3 号之 16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家具铝型材配件 50 万件、电解磷化铁丝40 万米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C33-金属制品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银盏林场嘉福工业区 嘉盛路 3 号之 16 |
经度:113.10214 纬度: 23.51386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19 |
清高审批环表〔2023〕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75270T001Y |
2024-04-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17527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175270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5CWDPD2G | 竣工时间:2024-04-08 |
2024-04-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09 |
2024-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ianhuahb.****.cn/news/54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扩建新增年产家具铝型材配件50万件、电解磷化铁丝40万米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新增年产家具铝型材配件50万件、电解磷化铁丝40万米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家具铝型材配件:坯料来料→CNC加工→打砂(抛丸)→喷粉-固化线→检查、包装入库; 电解磷化铁丝:剥壳→砂带除锈→超声清洗→电解磷化→皂化、烘干→拉丝→收线→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家具铝型材配件:坯料来料→打砂(抛丸)→喷粉-固化线→检查、包装入库; 电解磷化铁丝:剥壳→砂带除锈→超声清洗→电解磷化→皂化、烘干→拉丝→收线→成品 |
家具铝型材配件生产实际不设置CNC加工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废气: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项目抛丸打砂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采用抛丸机自带的“脉冲滤筒除尘器(TA005)”处理;砂带除锈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喷粉粉尘采用1套“滤芯除尘器(TA007)”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粉尘引至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采用1套“旋流喷淋塔+干式除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8)”装置处理后与固化炉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噪声: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项目废弃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废钢砂、废砂纸、超声波清洗沉渣、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更换的废布袋/滤芯、喷淋塔沉渣收集后交由****利用;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喷粉工序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交由****利用;磷化和皂化工序槽渣、废活性炭、废槽液、废滤芯、废切削液和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机油和油桶、更换的喷淋废水、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并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控制风险物质的最大暂存量,做好生产区、物料区和危废储存区的防渗防漏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完**全风险评估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次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废气:实际建设**经机加工、喷粉粉尘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接入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即原DA005与DA006排放口合并,编号为DA005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项目抛丸打砂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TA005“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接入TA009治理设施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5);喷粉粉尘经TA007“滤芯除尘器”回收重新利用,剩余未被收集的粉尘经喷粉房配套的TA008“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TA009治理设施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5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固化有机废气经TA009“旋流喷淋塔+干式除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与固化炉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砂带除锈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TA006“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该工序粉尘排放方式发生变动,由有组织排放变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报告“表五 项目变动情况”分析,不属于重大变动。 噪声:厂区布局优化,已采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设备在安装时安装减震基础或隔震垫;生产车间围蔽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废弃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废钢砂、废砂纸、超声波清洗沉渣、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更换的废布袋/滤芯、喷淋塔沉渣均得到妥善处理;项目实际建设中不设置CNC加工工序,因此不产生废切削液和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磷化和皂化工序槽渣、废活性炭、废槽液、废滤芯、废机油和油桶、更换的喷淋废水、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环境风险: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依托现有项目已设置1个233.7立方米(15m*4.1m*3.8m)的事故应急池。 |
经核查,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备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主要治理设备变动为:喷粉工序粉尘进行了强化治理,增加一级布袋除尘器,即TA008);而排放方式变化为:(1)原环评设置的2个排放口合并为1个排放口(合并后DA005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2)砂带除锈工序金属粉尘经处理口由有组织变无组织。 经现场核查,实际砂带除锈工序生产中产生的金属粉尘采用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至TA006“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金属粉尘颗粒较大且金属粉尘因金属的重量较大使其大部分落在布袋除尘器的灰斗,而未被收集部分也均自然沉降在地面,工作人员定期清灰、进行地面清扫,因此其金属粉尘排放量非常少。另外,根据环评报告计算,原该工序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237t/a,该工序及其他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8799t/a;现该工序有组织变为无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量增加2.69%。综上,本次扩建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624 | 0 | 0 | 0 | 0 | 0.624 | 0 | |
0.474 | 0 | 0 | 0 | 0 | 0.474 | 0 | |
0.026 | 0 | 0 | 0 | 0 | 0.026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1600 | 9600 | 0 | 0 | 0 | 31200 | 9600 | / |
0 | 0.0734 | 0 | 0 | 0 | 0.073 | 0.073 | / |
0 | 0.0734 | 0.0935 | 0 | 0 | 0.073 | 0.073 | / |
0.109 | 0.0248 | 0 | 0 | 0 | 0.134 | 0.025 | / |
0.145 | 0.0183 | 0.1717 | 0 | 0 | 0.163 | 0.01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 | 本次扩建不新增废水排放。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噪声监测点5#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 厂区布局优化,已采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设备在安装时安装减震基础或隔震垫;生产车间围蔽等降噪措施。 |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1#-4#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噪声监测点5#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废弃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废钢砂、废砂纸、超声波清洗沉渣、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更换的废布袋/滤芯、喷淋塔沉渣收集后交由****利用;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喷粉工序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交由****利用;磷化和皂化工序槽渣、废活性炭、废槽液、废滤芯、废切削液和沾有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机油和油桶、更换的喷淋废水、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废钢砂、废砂纸定期外售给废品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和碎屑、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喷粉工序收集的粉尘交由**市太河****公司定期回收利用;更换的废布袋/滤芯由环保设施维护单位进行更换及回收;超声波清洗槽内沉渣、喷淋塔沉渣定期交由******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均交由******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并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控制风险物质的最大暂存量,做好生产区、物料区和危废储存区的防渗防漏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完**全风险评估工作。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依托现有项目已设置1个233.7立方米(15m*4.1m*3.8m)的事故应急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项目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固废暂存设施、事故应急池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项目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固废暂存设施、事故应急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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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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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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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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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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