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废矿物油收集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81MA49A0F53K | 建设单位法人:张耀华 |
胡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隔蒲潭镇沙隔线盐化工产业园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0万吨/年废矿物油收集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隔蒲潭镇沙隔线盐化工产业园内 |
经度:113.73297 纬度: 30.9635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08 |
孝环函〔2022〕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3-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9500 |
1948.8 | 运营单位名称:**** |
****0981MA49A0F53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扬****公司 |
914********001350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5MA7HFBQ37J | 竣工时间:2023-08-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31jh7K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处置废矿物油1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处置废矿物油10万t/a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废油→临氢预处理→加氢精制→分馏塔→减压塔 | 实际建设情况:废油→临氢预处理→加氢精制→分馏塔→减压塔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建设一座地面火炬,地面火炬高度20m,内径6m,设计处理规模71000 Nm3/h。2、危废、危化品库位于厂区西厂界物流出入口南侧、西大门北侧,分为两部分,分别用于储存危废及危险化学品。3、初期雨水经700m3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4、本项目综合****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处理站工艺为隔油+两级气浮+A/O+二沉池+BAF。5、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生物滤池及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6、酸性水汽提装置及硫磺回收装置分液罐废气引入火炬燃烧。7、罐区设置1.2m高围堰、防火堤,厂区设3622.43m3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8、油气回收装置位于汽车装卸区南侧。9、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池废气无组织排放。 10、罐区污水收集池废气无组织排放。 1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含油污泥、浮渣为危险废物,送入污油罐,进入废矿物油加氢装置中进行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污泥等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12、废催化剂、废填料、废吸附剂、废导热油等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地面火炬高度25m,内径9m,设计处理规模136683 Nm3/h。另外,为了降低环境风险建设了一座高架火炬,专门服务于酸性水汽提装置。2、危化品库占地面积114 m2,1F,建筑面积114 m2,位于厂区西厂界物流出入口南侧、西大门北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4m2,1F,建筑面积64 m2,****处理站原设备间所在位置,****处理站北侧、汽车装卸车设施东侧、临北厂界。3、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的初期雨水分别进入区域配套的污水提升池1#、2#(共900 m3),与含油****处理站处理;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的的中后期雨水与其他区域雨水均进入2000m3雨水池内,池内设置阀门及隔油池,不合格雨水进入不合格雨水池内暂存,其余雨水外排。4、****处理站工艺为脱气+油水分离器+乳化油固液分离+水解酸化+缺氧+MSBR+接触氧化池+二沉池。5、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液喷淋+生化处理+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6、酸性水汽提装置分液罐废气经过液碱吸收后无组织排放;硫磺回收装置分液罐废气引入污水站废气处理系统处理。7、装置区设置了0.2m高围堰,罐区设置了1.2m高围堰、防火堤,厂区设2500m3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8、油气回收装置位于地面火炬西侧。9、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池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0、罐区污水收集池废气收集后经液碱吸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1、实际污水处理工序发生变动,分离出来的废油送入污油罐,进入废矿物油加氢装置中进行回收处理;产生的污泥均暂存于危废间,不在厂内回收处理。12、实际废催化剂、废填料、废吸附剂不在厂区内暂存,产****公司处理;废导热油回用于生产装置。 |
1、火炬建设规模变大,增建了酸性水汽提装置专用高架火炬。原因:为了保障火炬的处理能力。2、将原危废、危化品库改为危化品库,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处理站北侧原设计设备间所在位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原因:根据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危废、危化品库的规模无法满足项目所需,另建一座危废间 。危废间面积及容量变小,但是实际危废暂,储存量也变小,同时危废间内危废转运频次增至1~2月一次,可以满足项目危废的临时储存需求。3、初期雨水处理工程方案发生变动,初期雨水池容积变大。原因: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优化了处理方案。4、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及工艺发生变动,处理工艺优化了前段隔油预处理及后续的生化处理工艺。原因: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优化了处理方案。5、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系统前端增加碱液喷淋装置。原因: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优化了处理方案。6、增加酸性水汽提分液罐废气碱液吸收装置,硫磺回收分液罐废气收集管道去向发生变动。原因: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现酸性水汽提装置及硫磺回收装置分液罐废气通入火炬燃烧较困难。7、厂区内设置了2500m3事故池,装置区设置了0.2m高围堰,罐区设置了1.2m高围堰、防火堤,事故池容积减少,装置区围堰高度降低。原因:变动后厂区围堰+应急事故池容积可以满足3622.43m3事故废水的收集需求。8、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油气回收装置位置发生变动,由汽车装卸区南侧移至地面火炬西侧。原因: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油气回收装置位置发生变动。9、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池废气增加了收集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增加了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原因:减少厂区无组织废气外排。10、罐区污水收集池废气增加了收集及碱液吸收装置,增加了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原因:减少厂区无组织废气外排。 11、污水处理**端的预处理设施去除废水中的油类,送入污油罐;所产生的污泥无法分类,统一按照HW49类危险废物处理,暂存于危废间,****公司处理。原因:****处理站处理工序产生变动导致的后续污染物处置情况发生变动。12、实际生产中废催化剂、废填料、废吸附剂一次产生量很大,****公司联系,待危废产生收****公司处理,厂区内危废暂存量降低;废导热油属于本项目可处置的危废种类,可回用于生产装置。变动: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酸性水汽提单位设置一座150m3氨水储罐。2、动力站设一座5 t/h蒸汽锅炉及一座5.8 MW导热油炉为项目供热。3、循环水场规模900m3/h。4、罐组一原料油罐中废矿物油根据类别分开储存。5、罐组二中4个2000m3 350SN基础油拱顶罐、2个1000m3350SN基础油拱顶罐、2个1000m310号沥青产品拱顶罐、1个1000m3预留中间油罐。6、罐组三中2个500m3 120号溶剂油内浮顶罐、2个500m3甲醇内浮顶罐、2个500m3 15号工业白油拱顶罐、2个500m3 100SN基础油拱顶罐、2个500m3 150SN基础油拱顶罐、2个500m3 0号柴油拱顶罐、1个500m3污油拱顶罐、1个500m3预留中间油罐。7、项目原料废油收集处理小类为398-001-08、291-001-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09-08、900-210-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8、项目原料氢气来源于甲醇制氢中的制氢部分,使用甲醇生产氢气。 | 实际建设情况:1、酸性水汽提单位设置一座200m3氨水储罐。2、动力站设一座5 t/h蒸汽锅炉及一座5.8 MW导热油炉为项目供热。目前,蒸汽锅炉正常使用,导热油炉为备用。同时导致项目暂无废导热油产生。3、循环水场规模1100m3/h。4、罐组一原料油罐中废矿物油混合储存。5、罐组二中4个2000m3 350SN基础油拱顶罐、3个1000m3 150SN基础油拱顶罐、2个1000m310号沥青产品拱顶罐。6、罐组三中2个500m3 120号溶剂油内浮顶罐、2个500m3甲醇内浮顶罐、2个500m3 15号工业白油拱顶罐、3个500m3 100SN基础油拱顶罐、3个500m3 0号柴油拱顶罐、1个500m3污油内浮顶罐、1个500m3不合格油品内浮顶罐。7、项目原料废油收集处理小类为398-001-08、251-005-08、900-199-08、900-200-08、900-201-08、900-203-08、900-204-08、900-205-08、900-210-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8、项目氢****公司,实际未使用甲醇制氢,制氢装置转为备用。 |
1、酸性水汽提单元储罐规格变大。原因: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设备位置进行了调整,并增大了副产品氨水的储罐规格。2、导热油炉改为备用。原因: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蒸汽锅炉供热能够满足生产供热,导热油炉改为备用,日常不使用。3、循环水场规模变大。原因:为了避免循环水使用量不足,循环水场水泵选用大规格,实际运行用水量不变。4、罐组一原料废矿物油储存方案发生变动。原因:由****生产装置可处理废矿物油小类较多,不同小类的废矿物油处理工艺一致。罐组内物料储存方案根据厂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罐组内原料废矿物油不设单独小类分别储存,均为混合储存。5、罐组二3个储罐的用途发生变动:2个1000m3350SN基础油拱顶罐及1个1000m3预留拱顶罐均变动为150SN基础油拱顶罐。原因:罐组内物料储存方案根据厂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6、罐组三3个储罐的用途发生变动:1个500m3 150SN基础油拱顶罐变动为100SN基础油拱顶罐,1个500m3 150SN基础油拱顶罐变动为0号柴油拱顶罐,1个500m3预留罐变动为1个500m3不合格油品内浮顶;1个储罐的类型发生变动:1个500m3污油拱顶罐变动为内浮顶罐。原因:罐组内物料储存方案根据厂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7、项目废油收集处理小类中291-001-08、900-209-08替换成251-005-08、900-249-08,总处理量不变,处理小类发生变动。原因:根据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项目处理小类的变动不会引起生产工艺的变动。此变动暂未实现,待企业危废资质证书变更后执行。 8、氢气来源发生变动。根据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华祥公司提供的氢气可以满足项目所需,暂不需要厂内制氢,制氢装置转为备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121 | 0 | 0 | 0 | 5.121 | 5.121 | |
0 | 14.378 | 0 | 0 | 0 | 14.378 | 14.378 | |
0 | 0.406 | 0 | 0 | 0 | 0.406 | 0.406 | |
0 | 0.019 | 0 | 0 | 0 | 0.019 | 0.01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22 | 0 | 0 | 0 | 0.422 | 0.422 | / |
0 | 8.212 | 0 | 0 | 0 | 8.212 | 8.212 | / |
0 | 1.634 | 0 | 0 | 0 | 1.634 | 1.634 | / |
0 | 0.2 | 0 | 0 | 0 | 0.2 | 0.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限值及****处理厂接管标准 | 污水处理站工艺为脱气+油水分离器+乳化油固液分离+水解酸化+缺氧+MSBR+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水处理站末端设置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日处理量按400 t/d建设 | 项目外排废水各污染因子浓度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 2015)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处理站进口的砷、汞、铅、镍、苯并(a)芘等污染因子浓度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 2015)中表1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2 | 隔油池化粪池 | ****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 项目生活污水各污****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器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 2015) | 四座加热炉均配置低氮燃烧器,不凝气、解吸气引入循环氢加热炉燃烧 | 四座加热炉烟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循环氢加热炉外排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循环氢加热炉烟气中的甲醇、苯并(a)芘二噁英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6排放限值要求。 | |
2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蒸汽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 | 蒸汽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 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 |
3 | 恶臭处理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 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液喷淋+生化处理+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 | 污水处理站挥发性有机物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4 | 碱液吸收装置及活性炭吸附装置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池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罐区污水收集池废气收集后经液碱吸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酸性水汽提装置分液罐废气经过液碱吸收后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5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限值;同时,厂区内VOCs监控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优先选用性能优良、运行噪声小的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如加热炉、蒸汽锅炉等均安装减震垫,风机、泵等宜安装隔声罩,其他设备通过设备间的隔音等来控制噪声污染,同时加强绿化建设等来降低噪声源的传播 | 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面硬化、防渗处理。 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 地面硬化、防渗处理。 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设置了三个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进行防渗处理,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进行防渗处理,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厂区事故废水设三级防控措施:一是将物料控制在装置围堰、防火堤内,或将物料控制不出装置或装置周边的边沟;二是将物料引进总容积不小于3622.43m3应急事故池,保证物料不出厂区;三是指将应急****处理站,各应急池的****处理站,防控溢流至雨水系统的污水进入附近水体,确保大事故发生时全厂事故废水不排入厂区外。 | 厂区事故废水设三级防控措施:一是将物料控制在装置围堰、防火堤内,或将物料控制不出装置或装置周边的边沟;二是将物料引进总容积不小于2500m3应急事故池,保证物料不出厂区;三是指将应急****处理站,各应急池的****处理站,防控溢流至雨水系统的污水进入附近水体,确保大事故发生时全厂事故废水不排入厂区外。本项目厂区可容纳最大事故废水量为16736 m3,能够满足3622.43 m3事故废水的暂存。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项目分别以生产装置区为边界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以罐区、污水处理站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居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现场踏勘,在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尚有7户居住的居民(喻家塆)。根据《关于****10万吨/年废矿物油收集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的拆迁承诺函》,未拆迁的居民预计于2024年7月底完成拆迁工作。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