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实施重点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等前置程序的通知
各方主体单位:
****国资委《关于加强所出资企业招投标采购管理的意见》精神,自2024年7月1日起,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单位的重点项目[工程项目1亿元(含本数)以上、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1000万元(含本数)以上]在正式招标前,进行项目招标预公告(公示期不少于7个日历日),预公告中应重点载明提交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获得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征求意见的收取与答复方式。
项目招标预公告结束后,招标单位应根据预公告所收到征求意见对重点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并向**国**光集中采购平台预约重点项目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时间与场地。**国**光集中采购平台在收到招标单位对已修订、完善的重点项目招标文件专家论证预约,应在3个工作日安排相应专家论证工作。专家论证工作按本通知所载明论证说明(详见附件)开展论证,并出具专家审核意见。招标单位应根据专家审核意见,修订完善招标文件后方可正式挂网(按照最低价中标的项目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国**光集中采购平台重点项目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流程》
**国**光集中采购平台
2024年6月30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