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市)公示 | |||||||||||||||||||||||||||||||||||||||||||||||||||||||||||||||||||||||||||||||||||||||||||||||||||||||||||||||||||||||||||||||||||||||||||||||||||||||||||||||||||||||||||||||||||||||||||||||||||||||||||||||||||||||||||||||||||||||||||||||||||||||||||||||||||||||||||||||||||||||||||||||||||||||||||||||||||||||||||||||||||||||||||||||||||||||||||||||||||||||||||||||||||||||||||||||||||||||||||||||||||||||||||||||||
发布日期: 2024- 07- 01 10 : 24 | |||||||||||||||||||||||||||||||||||||||||||||||||||||||||||||||||||||||||||||||||||||||||||||||||||||||||||||||||||||||||||||||||||||||||||||||||||||||||||||||||||||||||||||||||||||||||||||||||||||||||||||||||||||||||||||||||||||||||||||||||||||||||||||||||||||||||||||||||||||||||||||||||||||||||||||||||||||||||||||||||||||||||||||||||||||||||||||||||||||||||||||||||||||||||||||||||||||||||||||||||||||||||||||||||
**市2024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市) (总体概述) ****政府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一、背景与区域概况 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23年全市生产总值(GDP)1663.53亿元,比上年增长8.4%。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3.09亿元、740.06亿元和900.38亿元,分别增长5.6%、8.5%和8.4%,三次产业结构为1.4︰44.5︰54.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3050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16043美元),增长7.8%。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46家,实现增加值430.25亿元,增长12.7%,其中大中型企业实现增加值183.92亿元,增长13.1%。规上工业销售产值2168.62亿元,增长7.3%,其中出口交货值183.08亿元,增长3.2%。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43.6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战略性**产业增加值180.45亿元,增长8.9%;装备制造业增加值350.17亿元,增长14.0%;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9.9%、41.9%和81.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120.51亿元,增长11.1%。 2、区域概况 **市,**省辖县级市,由**市代管,位于****翼,东临**湾,遥对**市与**区;南与**区、**区隔江相望;西与**县毗连;北、东北与**市**区、**市相邻。**市陆地面积1174平方千米,海域面积270平方千米,海岸线长193.3千米。 3、自然地理条件 **市地处**东南沿海的瓯**北岸,西北为雁荡山山脉,东南为海积**,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乐琯**和乐虹**横贯**,连接众多河道,构成虹桥、乐成、柳市三块水网**。**市境内有西北部的雁荡山山脉、中部横亘的白**山脉、西**的白石山(中雁荡山)山脉。**市属中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全年四季分明,温和湿润,降水量充沛,冬夏温差较小,无霜期长。境内自然**较为丰富,拥有铁铅锌锰等矿产**,其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更是闻名国内外。 4、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修订);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2018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国湿地保护法》等。 (2)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 《****办公厅关于**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 《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自然**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 《******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浙自然资规〔2023〕19号); 《******厅关于做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30号); 《自然**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5号); ******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编制大纲及参考格式》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450号); 《******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厅函(2022)299号); 《******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281号); 《**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乐政发(2011)37号); 《****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乐政发函(2017)176号); 《****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乐政发(2023)24号); 《****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乐政发(2021)10号); 《****政府关于公布**市基准地价的通告》(乐政发(2020)44号); 《**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实施办法》(乐政发(2020)4号); 《******保障厅****财政厅******厅****总局****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61号); 《****社保局 ****财政局 ******局 ****总局****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乐人社(2021)103号); 《2023****委员会全体 (扩大)会议纪要》等。 5、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及年度变化情况 近年来,**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以此推动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从提高**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推进产业和区域“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引导企业树立集约发展理念,优化**要素配置,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度,**全市规上企业亩均税收55.29万元,居全省90个县市区第7位,53个县市第1;亩均工业增加316.48万元,居全省90个县市区第4(比去年上进1位),53个县市第1;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28.1万元、135.7万元的近2倍;****政府督查激励项目。2022年度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42家,实现增加值390.40亿元,增长2.2%,规上工业销售产值1957.22亿元,增长5.0%;2023年全市规上企业亩均税收55.2万元,居**第一,全省前列。规上企业亩均销售产值实现从2018年度的1015万元/亩到2022年度的1231万元/亩的大幅度增长。 国家级电气先进制造业集群顺**过工信部验收,智能电气产业集群入选“**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获“中国电子连接器精密****基地”国字号金名片;深化“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智造体系,入选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示范项目2个,新增智能化技改项目328个、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108个、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1个、****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2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6家;数字经济加速壮大,成功入选全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名单,网络通信产业集群入选全省“**制造”特色产业集群协同区,SAP(温****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全年**改建5G基站432个,招引落地数字经济超亿元项目22个。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规模及处置情况 (一)处置“存量土地”,重点聚焦“批而未供”。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盘活的原则,启动对存量土地的盘活处置,重点清理批而未供土地,切实解决一边用地指标不足、一边存量用地“晒太阳”问题。2023年初,****政府工作统一部署,****规划局实地踏勘地块现状,了解掌握每一镇街、功能区,每一宗土地的基本情况,分析形成了地块症结册,****政府拟定“一宗一策”的处置方案。截至2023年底,**市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清理2530.51亩,完成率120.04%。 (二)处置“闲置土地”,重点聚焦“开工项目”。针对已供应却被闲置的土地,加大违约处置力度,按照原因分类收取违约金和闲置费,对工业项目签约、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等全生命周期环节及企业经营阶段产出贡献等,实现动态跟踪管理,强化批后监管。重点监控已供应尚未到约定开工期的项目,深入排查未建设原因,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对策,推动项目处置,督促项目及时或提前开工建设。2023年,处置供而未用土地5192.96亩,推动翁垟街道山环****基地开发建设,同时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对逾期6个月未开工的两宗招商引资项目(东****公司、**市吉****公司),面积35.04亩。2023年**市处置闲置土地183.83亩,完成率633.89%。 (三)以“老旧园区整改专项行动”挖掘潜力。****园区、旧城镇、旧村庄、废弃**等各类低效用地,****园区改造提升专项行动,以因地制宜建设小微园、****园区布局等方式,加大力度挖掘城镇低效用地潜力,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23年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976亩,完成率3976%,其中低效工业用地整治3276亩,完成率3276%;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462亩,完成率2462%。 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 针对企业厂房容积率偏小、利用率偏低等现象,通过开展老旧厂房改造提升专项行动,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利用老厂房改造扩建或厂区原空闲地**多层标准厂房,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一方面,全面排摸1999年以来供地的工业企业,梳理出大量容积率2.0以下的厂房改造需求,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协调解决。另一方面,加大旧厂区改造优惠力度,规定工业企业容积率上限可至5.0,建筑密度上限可至65%,非生产性用房比例可至25%。****工业园可利用空间由原有的24万平方米增加至70万平方米以上,产值增加10亿元;西漳工业园平均容积率由1.2提高到3.4,预计可增加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总产值增加20亿元。在保障现有企业生产需要外,两个园区新增面积预计可招商600余家,增加就业岗位约5000个。2021年至今,启动老旧厂房改造项目234个,新增厂房面积约200.64万平方米,相当于新增工业用地1400多亩。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1105亩、拆除569亩、再供地261亩、开工117万平方米,新增厂房面积约58.04万平方米。启动老旧厂房改造项目234个,新增厂房面积约200.64万平方米,相当于新增工业用地1400多亩。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拆除569亩、再供地261亩、开工117万平方米,新增厂房面积约58.04万平方米。 加大工业用地有效供给,通过“用地智配”等措施把牢供应关口,明确拟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标准地”指标等要素,以要素选取企业,已连续三年统筹安排不少于30%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工业发展。今年以来,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410.28亩,其中出让经营性用地13宗462.62亩,成交金额44.21亿元;供应工业用地(用海)65宗1541.17亩。 进一步强化土地要素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业用地项目预评审机制,将“本市有地企业、本市无地企业、招商引资企业”三种不同类型企业均输入预评审系统,优选出高产出、高成长和高科技的“三高”企业,并在“三高”企业中,再评选出优质项目,建立拟供地优质企业库,以亩均效益优化用地配置。2023年,**市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45宗,面积1335.16亩,其中供应给本市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A及A类以上企业40宗,总面积为1289.37亩,占已挂牌出让工业总面积的96.57%。 依法依规用地情况 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共下发931个图斑,经拆分后为1470个图斑,面积8173.66亩,涉及耕地2518.72亩,永久基本农田458.61亩。经合法性判定,合法用地图斑588个,面积5415.41亩,涉及耕地1669.03亩。违法用地图斑156个,面积330.94亩,涉及耕地169.19亩(已农转用65.13亩),永久基本农田27亩。已有69宗违法用地拆除复耕、补办到位,剩余87宗违法用地正在移交其他部门查处、立案查处。初始违法占比为5.87%,核减后比例为0.71%。另外,“非农化”专项整治挖湖造景、非农建设问题图斑的整治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市非农化第三类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图斑面积659.82亩,第五类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图斑面积5539亩,目前已全部处置到位。 二、成片开发土地利用情况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共涉及15个开发片区,涉及总面积2945.85亩,土地利用按现状地类有农用地1536.90亩、建设用地1370.85亩、未利用地38.1亩。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面积1552.19亩。 表1 拟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基本信息表 单位:个、亩、%
三、 “三线”管控要求符合情况 1、符合城镇开发边界情况 成片开发方案共15个片区,14个片区全部位于经部确认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其中**镇后塘山坡地片区位于集中建设区外,已启动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工作,******厅。 2、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四、土地利用效益 1、经济建设 (1)征收成本分析 征收成本计算包括土地征收资金投入涉及拟征收土地的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费用,原保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补贴费用,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四部分。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乐政发(2023)24号),全市分为2个区片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4:6;同时根据“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保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补贴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一致。青苗补偿费用和坟墓、果树、房屋及重大水利设施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依据《****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乐政发(2021)10号)等政策文件规定标准另行计算。 表2 涉及成片开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根据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表和成片开发方案内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测算出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拟征收集体土地总价约2.04亿元(20433.42万元)(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留地安置货币补偿和报批费用未入)。 另外,根据《****社保局等四部门转发〈****社保局****财政局******局****总局****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乐人社〔2021〕103号)及《2023****委员会全体 (扩大)会议纪要》文件精神,原则同意我市2023年12月15 日之后产生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筹资总额标准调整为每人143865元,其中政府统筹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114280元,个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额标准调整为每人29585元;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最高享受金额同步调整为每人114280元。 政府统筹的缴费补贴按确定的标准,根据《**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实施办法》(乐政发(2020)4号)核定的参保人数,列入征地成本,全额缴入市财政指定账户,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全完整,资金不落实的不得上报审批征地。根据文件根据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政府批准征收的集体所有农用地面积,征收耕地的每亩核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3个,征收除耕地以外农用地的每亩核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1个,人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2)收益分析 在政府层面,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短期收益主要产生在在土地出让环节,长期收益来自出所让土地上各类建设、生产、经营产生的税收。 根据各片区土地出让地价和成片开发方案内各项目用地土地面积,测算出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中拟开发项目土地收益约140.68亿元(****838.05万元)。 从长期来看,本次方案整合用地**,增加亩均税收,创造就业机会,****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稳定来源,推动实现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是工业经济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必要保障,符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到2025年,**市综合实力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前列,力争进入**县域经济百强县前十,人均生产总值达到高收入经济体水平,实现经济发展、创新驱动、社会民生、生态环境和安全保障等领域整体跃升,创成一批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奠定坚实基础”的总体目标。 2、社会发展 为助力**市作为国家级“新型城镇化建设示**城”的建设,成片开发方案深入推进**市老****社区建设,对符合开发政策、****园区进行零星土地整合,实施乡村**战略,为重大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是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市近期城市更新项目、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教育用地、城镇道路和服务设施的配置,保障开发区片内公共**需求、完善交通网络,也是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为民工程。 在人口方面,成片开发通过拟开发城镇住宅用地,可满足城市新增居住建设需要,增加城市人口承载力,打****花园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将大幅提升片区公共服务水**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对提升城市整体服务水平有促进作用;就业方面:****园区和商业服务业用地,有助于推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预计可提供就业岗位10万个,新增创新企业300余家。 3、生态环境 作为**市建设“省级绿色制造改革试点”的组成部分,成片开发通过留置绿色空间,使商住开发地段的公园绿地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交通防护绿地形成景观节点,园区开放空间的绿地在减少污染、保持水土、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避免工业项目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升了片区整体面貌,增强景观的趣味性和观赏性,****中心**环境质量。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的建设实施注重绿色低碳新型材料产业项目的落地,继续扩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规模,提升**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能源清洁低碳安全利用水平,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基础,深化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到2025年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280万元/亩。达到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606亿元,占**比重的60%的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上级下达任务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75%,单位GDP能耗和万元GDP耗地量降低,完成省下达任务,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15%。基本实现经济发展与**消耗的绝对脱钩。 4、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工业园和工业区为主,****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有效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制造业大市,方案提升产业用地的布局,促进优势产业的集聚发展,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方案实施后能显著提升建设用地产出效率。商住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片区将方案地块建设成为住宅小区及附属配套设施和商业用地等,在用地紧张的建成区中释放出新的发展空间,有效提升了现有土地使用效益。 此外,在规划过程中,始终坚持和谐相容的空间发展理念,将整个地区,包括周边用地、功能分区、景观要素等因素全盘考虑,统一规划,有序引导周边地区建设,加强分工协作,实现**合理配置。 五、 已批准方案实施情况 1、已批准方案基本信息 2021年成片开发方案于2021年10月28******局参加了现场评审会,12****政府批准,2022年2******厅备案; 2022年成片开发方案于2022年7月29******局参加了现场评审会,8****政府批准,2022年11******厅备案; 2023年成片开发方案于2023年4月25******局参加了现场评审会,6****政府批准,并在当******厅备案。 2023年第2批成片开发方案于2023年9月26******局参加了现场评审会,11****政府批准,并在当年11******厅备案。 2、已批准方案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4月,**市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15个片区,已征收80.4022公顷,完成率63.96%,剩余超期拟征收地块拟申请延期。 **市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7个片区,已征收52.6839公顷,完成率81.12%,剩余拟征收地块将按照原计划实施征收。 **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25个片区,已征收12.3136公顷,完成率9.07%,剩余拟征收地块将按照原计划实施征收。 **市2023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15个片区,已征收10.8726公顷,完成率8.78%,剩余拟征收地块将按照原计划实施征收。 六、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意见情况说明 方案片区涉及征收的集体土地,均经拟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意见。 表5 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情况表
2024年4月26日下午,****政府****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人社局等部门、****规划局相关科室的专家、片区所在镇街、功能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论证会。会上解答了专家、代表提出的质询,会后根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文本,****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七、附图表 (一)附表 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片区情况汇总表; (二) 附图 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片区位置示意图; 附表1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片区情况汇总表 单位:亩(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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