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2500吨复合纸板、100吨塑料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622 传真:****600。
项目名称: | ****年产2500吨复合纸板、100吨塑料膜**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岛**街道湛林路18号 |
环评机构: | **成达****公司 |
项目概况: | ********开发区**岛**街道湛林路18号租赁已有空置厂房建设“****年产2500吨复合纸板、100吨塑料膜**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约1905.44平方米,建筑面积1905.44平方米,年产复合纸板2500吨和塑料膜100吨,提供给****公司使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在已建成的工业厂房内进行生产经营,施工期内主要是设备搬运进场及调试,施工时间约为3个月,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随施工期结束消失。 运营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吹膜产生的NMHC、臭气浓度。建设单位拟在吹膜机侧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和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企业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可以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较严值要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吹膜机、空气压缩机、打包机、2300复合生产机和圆形模切机,均集中布置在厂房内。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对噪声源设备,基础进行减振等治理措施;(2)合理安置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的位置;(3)加强人员管理,禁止员工大声喧哗;(4)企业在选购设备时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保证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卫生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5)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6)运输车辆在运输原料入厂以及运输成品外售时,禁止在厂界内以及敏感目标附近鸣笛。项目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纸板边角料、塑料膜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废包装材料、塑料膜边角料、纸板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公司综合利用;(2)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3)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4)设置一个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5)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在厂区内设置一个约10m2危险废物暂存区,专门用于临时储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