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众康中医院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0MA46DF4L9B | 建设单位法人:梁靠山 |
李嘉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郑东新区 |
**市郑东****社区8号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郑东新区 ****社区8号楼 |
经度:113.84433 纬度: 34.76298 | ****机关:****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18 |
郑东建环表〔2021〕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 |
10.7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0MA46DF4L9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0MA453KG1X1 | 竣工时间:2024-04-17 |
2024-04-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31 |
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30IeyjJ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筑面积1464㎡,床位20张,牙床2张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面积1464㎡,床位20张,牙床2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病人经各科室初诊后根据需要进行相应检查,随后医生根据诊断结果开具治疗方案,病人自主选择住院治疗或出院,项目治疗方案主要为中药药液治疗、中药熏蒸治疗、中药药膏治疗、输液及妇科微创治疗手术。 | 实际建设情况:病人经各科室初诊后根据需要进行相应检查,随后医生根据诊断结果开具治疗方案,病人自主选择住院治疗或出院,项目治疗方案主要为中药药液治疗、中药熏蒸治疗、中药药膏治疗、输液及妇科微创治疗手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经专用污水管网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内进行处理并消毒,达标后经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垃圾、药渣及纯水设备废活性炭、废抛光树脂、废RO反渗透膜,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化验室废水首****设备处理,之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1套“调节+混凝沉淀+接触消毒”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中药残渣袋装收集后与生活垃圾共同放入垃圾箱暂存,由环卫部门拉走处理。纯水机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废RO膜、废抛光树脂分类收集后原厂家回收;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瀚洋天辰****公司处理;污泥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理。 |
化验室废水首****设备处理,之后与其他各项废水统一进入项目污水预处理设施(调节+混凝沉淀+接触消毒)处理,该变化优于原环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煎药设备为1台自动煎药机与4台煎药锅,煎药锅为天然气加热 | 实际建设情况:2台自动煎药机与2台煎药锅,煎药锅为电加热 |
增加一台煎药机、减少两台煎药锅,煎药锅由天然气加热改为电加热,可以满足日常煎药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428 | 1.609 | 0 | 0 | 1.428 | 1.428 | |
0 | 0.0571 | 0.0644 | 0 | 0 | 0.057 | 0.057 | |
0 | 0.0043 | 0.0048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二级标准 | 化验室废水首****设备处理,之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1套“调节+混凝沉淀+接触消毒”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排放口废水浓度为:pH 7.1-7.5、COD 95mg/L-123mg/L、NH3-N 10.4mg/L-15.2mg/L、BOD5 25.9mg/L-33.2mg/L、SS 29mg/L-42mg/L、粪大肠菌群4.2×102MPN/L-6.9×102MPN/L、总余氯3.02mg/L-3.86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 基础减振 | 院区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0~51dB(A)、夜间噪声值40~43dB(A)。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值为48~50dB(A)、夜间噪声值为39~4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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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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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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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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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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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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