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斯电子(昆山)有限公司1台辐射设备搬迁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01
项目名称 | ****1台辐射设备搬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锦溪镇昆开路389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吴瑞雄 |
联系人 | 袁晓华 | 联系电话 | 152****6025 |
项目投资(万元) | 0.1 | 环保投资(万元) | 0.1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7-0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公司原位于2楼实验室使用1台用III类射线装置SMX-1000型X射线检测系统,技术参数:90kV,0.25mA。现由于生产原因,将这1台III类射线装置SMX-1000型X射线检测系统(技术参数:90kV,0.25mA)搬迁到3****实验室,其他III类射线装置位置不进行变化。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1、X射线装置使用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和警示灯;机房采用屏蔽措施。2、成立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参加辐射防护培训。3、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开展职业体检。4、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四年后参加复训。5、建立健全各项辐射规则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按法律要求保存。6、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1-2次监测。7、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对工作场所定期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8、在公司内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教育活动。 | ||
承诺:**** 吴瑞雄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瑞雄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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