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常(津)土网挂告〔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部令第 39 号)等规定,****政府批准,出让人决定委托挂牌人,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让人:****
挂牌人:****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预交款项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土地预付款(万元) | ||||||||
1 | 津供2024-1 | 建设**侧、刘公桥路西侧 | 32844 | 零售商业用地 | ≤2.5 | ≤45 | ≥20 | 40 | 10100.00 | 10或10整数倍 | 3000.00 | 0.00 |
2 | 津供2024-2 | 落雁湖东侧、银苑**侧 | 14124 | 零售商业用地 | ≤3.5 | ≤45 | ≥20 | 40 | 4344.00 | 10或10整数倍 | 1000.00 | 0.00 |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策规定对竞买人另有限制,以及有欠缴出让人土地出让价款、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挂牌出让按“不低于底价”和“符合要求的出价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网上公告期间:2024年07月02日 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2、网上下载出让文件期间:2024年07月02日 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9日 16时30分
3、网上挂牌期间:
标的1: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0时00分 |
标的2: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0时05分 |
4、网上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6时30分
5、竞买预交款项(为竞买保证金与土地预付款之和)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6时30分
六、竞买申请(报名)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省CA证书与电子签章**共享平台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然后在**省公共**交易统一注册平台中完成在线注册。数字证书是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的唯一标识。竞买人用数字证书及时登陆****电子交易系统 (https://jyyw.****.cn/)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意向地块的竞买申请,获取电子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通过银行转账办理,按时、足额交纳竞买预交款项,获得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后,方可进行报价。
2、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该文件与本公告内容具有同等效力,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并依照出让文件规定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竞买申请(报名)资料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4、竞买人与竞买预交款项交款人须为同一市场经营主体,各项信息应完全一致。竞买预交款项****银行****银行账户。挂牌人不认可非竞买人代交竞买预交款项的行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出让地块按挂牌期间的现状供地,如地下有构筑物或管线设施等,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竞买人应自行对出让地块现状进行踏勘。竞买人提交的竞买申请经电子交易系统受理并取得竞买资格,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地块现状及其出让文件均不持任何异议。竞买人对其申请和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竞得人应缴清公共**交易服务费后才能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日报、**日报、****网站、**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九、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的办公地点为****(地址: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 0736—****317
出让人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6-****619
挂牌人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73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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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1日
附件: 国土出让公告.pdf 附件: 津供2024-1相关附件.zip 附件: 津供2024-2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