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4年5月23****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政发〔2024〕42号,现将其主要要内容公布如下: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JS03-C01街区位于经自然**部质检通过并正式启用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为更好指导街区规划建设,需要进一步明确片区发展目标及定位、优化用地布局、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能级、推动产业改造升级、完善道路交通体系、促进城镇高质量发展。同时,依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2023〕43号、******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22〕1544号中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要求,亟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法定支撑与保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11;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4)《**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1)》;
(5)《**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7)经自然**部质检通过并正式启用的城镇开发边界;
(8)《**市**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9)《**市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10)《**市工业集聚区规划纲要》;
(11)《**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在编)》;
(12)《**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
(1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自然**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1544号)及其他相关规划、法律法规、相关规范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姜山镇镇区南侧,北至地块边界,西至明辉路,南、**规划河流,总用地面积共计138.27公顷。
1.4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末为2035年。
1.5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1.6法律效力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市自然**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综合分析区位条件、交通优势及现状因素,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确定功能定位为:姜山镇南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的产城融合发展示范片区。
2.2控制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138.2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34.2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7.09%。
2.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一带、两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
“两心”:指生活综合服****中心,主要为居民、产业人员提供集中配套服务;
“两轴”:规划形成沿明辉路的区域联系轴线,沿龙腾路的产城融合轴;
“一带”:规划结**系形成滨水景观带;
“两组团”:规划形成生活组团和产业组团。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规划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街区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街区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街区****社区的管理单元,通过控制总量亦可保证容纳人口和配套设施的基本恒定。
3.2街区划分
本次规划主要结合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园区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街区。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划分1个街区,街区编码为****。
3.3控制内容
街区总用地面积138.2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34.24公顷,规划可容纳人口1.4万人,本编制区总建设容量为245.22万平方米。
04、用地规划
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134.24公顷,非建设用地4.03公顷。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1.35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30.81%。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37.99公顷,主要分布在茅坞北路以西;商住混合用地面积2.64公顷(住宅建筑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位于张家碶**侧;其他居住用地面积0.72公顷,为租赁住宅,****卫生院南侧。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5.94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4.42%,****小学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13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0.84%,****服务中心****中心。
4.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51.80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38.95%,主要分布在茅坞北路以东,规划工业用地基本位于工业集聚区控制线内。
4.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1.28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15.85%。其中,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面积0.2公顷,为公交首末站。
4.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广场用地面积12.74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9.49%,其中公园绿地面积9.45公顷,防护绿地面积3.29公顷。
4.7非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为水域,规划用地面积4.03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1)分类实施原则
****社区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2)因地制宜原则
不同区域配套设施的现状基础不同,需求也不同。在规划配置中,需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弹性引导。
5.2配套要求
5.2.1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市级、区级、镇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依托姜山镇区和**。
(2)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社区管理。****村委会、****村委会****居委会办公室;现****服务站****活动室)远期逐步转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服务大厅、****社区服务设施。
社会福利。****居委会****中心、****中心远期逐步转为公共文化设施用房。
文化体育。保留唐叶村文化礼堂、唐氏宗祠、茅山基督教堂等文化设施。
基础教育。****幼儿园(12班);**1处幼儿园(9班);****小学改****学校(小学24班,中学12班)。
医疗卫生。****卫生院改****;现状胡家坟卫生室受张家碶河河道拓宽及沿河绿化带建设的影响,迁建于南侧居住地块。
商业服务。****菜市场1处。
5.2.2产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中心,集中配置为产业发展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配套用房、****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现状自然地形地貌,打造小公园,提供休憩、休闲等功能,规划公园绿地面积为9.45公顷。
规划沿**南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地,宽度不少于10米;工业用地与居住区之间设置防护绿地,宽度不小于5米。
6.2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1)开放空间廊道
规划沿张家碶河、甲村横河、楝树港河的空间均应对外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游憩。
(2)重点开放空间
规划打造若干公园景观节点,承载周边居民及职工休憩、健身等功能。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次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1)城市干路网规划
**南路:主干道,红线宽度34米。
茅坞北路:次干道,红线宽度20米。
龙腾路:次干道,**路以东红线宽度20米,**路以西红线宽度16米。
(2)城市支路系统规划
城市支路起到完善路网等级结构、承担集散交通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地块灵活设置,红线宽度16米。
7.2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规划
规划****停车场3处。
(2)公交首末站规划
规****停车场1处。
(3)加油加气站规划
规划范围内保留现状1处加油站。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
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
治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当天排出不受淹。
8.2消防
规划范围不另行设置普通消防救援站,依托镇区规划姜山消防救援站。
8.3抗震
区域内按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