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楼A座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3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最高限价:分包1-分包9已招标清单品种报价不得高于《**市**区2022-2023****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协议供货集中采购》入围报价,超过入围价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约有8000多名师生在校用餐,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落实省市****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把学校涉及师生生活的服务工作,作为建设**工程、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的指示。按(宁教办【2015】4号)文件中第六条“采购招标”之第三点:“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本次招标采购确定食材配送单位,食材需求项目分为以下分包: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分包1 | 粮 | 2 |
分包2 | 食用油 | 2 |
分包3 | 冷鲜肉(猪牛羊) | 2 |
分包4 | 冷冻制品(含冷冻家禽) | 3 |
分包5 | 干货调味品 | 2 |
分包6 | 蔬菜 | 2 |
分包7 | 豆制品 | 2 |
分包8 | 奶制品 | 2 |
分包9 | 鸡蛋类 | 2 |
分包10 | 鲜活禽类 | 2 |
分包11 | 鲜活水产 | 2 |
分包12 | 水果 | 2 |
分包13 | 面点类 | 2 |
评标委员会按分包1至分包13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供应商,每个供应商可参加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但同一供应商最多中标两个分包。供应商应根据分包项目分别购买采购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参与竞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部门在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新文件发布,或出现疫情等不可预见性情况,采购方将依据新的文件要求及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或适当顺延本合同的执行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参与分包1-分包9投标供应商须为《**市**区2022-2023****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协议供货集中采购》项目对应品类入围供应商(提供入选通知书加盖公章)。
2.2参与分包10鲜活禽类供应商: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定点屠宰资格证》、《卫生检(测)疫报告》(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参与分包11鲜活水产供应商: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参与分包12水果供应商:无。
2.5参与分包13面点类供应商:
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自2021年1月1日起,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5)自2021年1月1日起,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楼A座 ****。
3.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购买。(联系电话:025-****8181,联系邮箱:****@163.com)
4.标书工本费:采购文件500元/分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3日 08:30(**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3日 09:00(**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3日 09:00(**时间)
地点:**市**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楼A座
(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现场出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投标行为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精神,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
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若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WORD格式、U盘形式,随开标一览表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网址1:**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
网址2:****(https://www.****.com/)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梦都路60号
联系方式:邓主任025-****6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楼A座
联系方式:025-****8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5-****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