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的德**市古镇新天地艺术文化展示平台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一)
****关于****的德**市古镇新天地艺术文化展示平台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德**市古镇新天地艺术文化展示平台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集团编号:德文旅招[2024]55号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18日
五、更正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更改如下:
更改前: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00分; 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9日09时00分。 | 更改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09时00分。 |
2.问:招标文件正文需求并无LED屏,摄像头,而在招标图纸……。请明确以那个为准
答:LED屏已取消,以招标清单为准。
3. 问:招标文件正文P35-P36页,D1摇头切割电脑灯、D2摇头LED染色灯、D3摇头三合一电脑灯推荐品趣为 浩洋/CLAYPAKYvennte”。1)其中“浩洋 为国产品牌,而 CAYPAKYNenute为进口知名品牌,价格高于 造洋”同类产品的4~5倍之多,迫使投标人全部洗择 浩洋 品婢进行投标,变相限定或者指定特定品牌,讳反了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海条例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反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眼制、排反潜在投标人或者招标人:(五明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的起定。2)D1操头切美电脑灯技术要求“*灯县在无风底模式下保声平均声乐<27d8,在超静音模式下噪声平均声乐<32d8,提供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粉测机构出县的保音检测报告,黑提供检测报告产品特合GB7001-2015、GB 700217-208标准要求 为浩洋SL10PH独有,其它品牌均开法满足,推荐品牌CLAYPAKYNenuie的产品也无法满足此要求,投标推荐品牌存在歧义。以上两条,相当于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 浩洋”,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其他同档次国产,变相地设需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隐性壁垒,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违反了公平竟争原则,建议推荐品牌调整为“浩洋、珠江、**”,并取消灯具噪声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D1、D2、D3项增加推荐品牌 “彩熠/珠江”,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选择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作为投标品牌,也可以选用其他品质不低于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的品牌,但在后一种情况下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所选投标品牌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品质不低于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由于投标单位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所选择的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进行报价。
参数已调整,详见补疑清单。
4. 问:招标文件P31-P33有线话筒的推荐品牌为……建议品牌调整为……。
答:有线话筒推荐品牌调整为SCHOEPS/DPA/NEUMANN/Shure/Audio-technica/Audix/Sennheiser,详见补疑清单。
5.问:招标文件灯光系统设备清单“D1摇头切割电脑灯、D2摇头LED染色灯、D3摇头三合一电脑灯”推荐品牌“浩洋/CLAY PAKY/Veri Lite”,这三个品牌不在同一档次,浩洋-中国品牌、CLAY PAKY-意大利品牌、Veri Lite-美国品牌,其中,浩洋价格远低于另外两个进口品牌,而且另外两个品牌没有完全满足招标参数对应的产品。综上所述,有违《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之嫌“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建议将推荐品牌调整为“彩熠、珠江、**、浩洋”等国产知名品牌,并取消部分唯一参数要求,以便三个同档次的品牌均能满足要求。
答:D1、D2、D3项增加推荐品牌“彩熠/珠江”,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选择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作为投标品牌,也可以选用其他品质不低于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的品牌,但在后一种情况下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所选投标品牌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品质不低于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由于投标单位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所选择的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进行报价。
参数已调整,详见补疑清单。
6.问:招标文件音响系统设备清单“有线话筒”的推荐品牌“SCHOEPS/DPA/Telefunken”,其中Telefunken、DPA二个品牌有线话筒无满足参数的对应产品,建议有线话筒的品牌调整为“SCHOEPS/ Neumann/AUDIX”。
答:有线话筒推荐品牌调整为SCHOEPS/DPA/NEUMANN/Shure/Audio-technica/Audix/Sennheiser,详见补疑清单。
7. 问:招标文件清单与图纸内容有差异,请明确以哪个内容为准如音视频系统里提到LED屏,而清单里并没有该项内容等情况。
答:LED屏已取消,以招标清单为准。
8.问:招标文件P43-44页,活动看台设备清单中推荐品牌为“长城/深优艺/**”,****作为行业的龙头,全球领先的文化体育设施整体集成解决商,承揽****体育场馆的座椅看台****中心、****中心、国家体育场等),却不在推荐品牌中,而其中的“深优艺”完全不在同一档次,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公正性原则。为确保项目的整体品质,建议把**加入推荐品牌。
答:此项增加推荐品牌“筑丰巢/帅康”,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选择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作为投标品牌,也可以选用其他品质不低于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的品牌,但在后一种情况下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所选投标品牌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品质不低于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由于投标单位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所选择的参考品牌(或推荐品牌)进行报价。
9.问:《招标文件正文》P39-41页,机械系统设备清单中升降布景吊杆、升降灯光吊杆招标参数升降速度:0.15m/s,该升降速度为定速。目前舞台行业内主流的吊杆升降速度均为调速,定速已逐渐被市场淘汰。相对而言,调速设备较定速设备运行更加平稳,性能更加安全可靠。所以建议将升降布景吊杆、升降灯光吊杆招标参数升降速度调整为:0.0015-0.15m/s。
答:按照采购文件执行。
10.问:《招标文件正文》P39-41页,机械系统设备清单中侧光吊杆招标参数升降速度:6.8米/分钟。该升降速度是国内某一特定品牌电动葫芦厂家特有的升降速度。为满足国内至少三家电动葫芦品牌厂家能响应的升降速度,建议将侧光吊杆招标参数升降速度调整为:≥4米/分钟。
答:升降速度调整≥4米/分钟,详见补疑清单。
11.问:《招标文件正文》P39-41页,机械系统设备清单中对开幕幕布、对开幕幕布衬里、背景幕布、背景幕布衬里招标参数有材质要求,但无克重(g/m2)要求。幕布克重关系到幕布的质量、遮光效果、造价等,幕布克重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技术参数。请问对开幕幕布、对开幕幕布衬里、背景幕布、背景幕布衬里招标参数是否有幕布克重(g/m2)要求如有,请补充提供。
答:招标参数已调整,详见补疑清单。
12.问:《招标文件正文》P39-41页,机械系统设备清单中舞台PLC控制系统招标参数要求“PLC控制系统人机界面采用工业触摸屏控制,能够预置和记忆位置、速度等运行参数,显示各设备运行状态,并具有紧急停止按钮”,但对控制操作台的种类(如主操作台、移动操作台等)和数量没有明确要求。鉴于控制操作台的配置要求对以后运营使用有较大影响,所以建议招标参数明确控制操作台的具体配置要求(如种类、数量)。
答:招标参数已调整,详见补疑清单。
13.问:招标文件没有提供该项目音响系统、灯光系统、机械系统、视频系统、活动看台、流动拼装舞台的技术方案说明。为了有效、全面了解设计目的和采购需求,请补充提供技术方案说明。
答:按采购文件执行,采购人无法提供技术方案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
14.问:标书制作工具中导入文档内容和招标文件P51页投标文件组成不一致,以哪个为准如:标书制作工具中第二信封包含报价函,而招标文件中无对应内容和格式。
答:可上传投标函,各潜在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与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三点“投标文件的编制”的规定相匹配,保证内容不缺失即可。
15. 本项目的设备清单以本变更公告附件区上传的“补遗清单”为准。
本次更正内容作为采购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采购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采购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2****6810
2、****公司名称:****
联系人:姚旭晨、徐敏
联系电话:0572-****112
地址:**省**市**县**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2001-2004室 (2003-2004)
3、备案管理部门:德****集团****中心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57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