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微波消毒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8297XK | 建设单位法人:秦根 |
孙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孔店乡毛郢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117.07791 纬度: 32.600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30 |
淮环审复〔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8297XK001V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6 |
6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8297X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8QJU3J5H | 验收监测单位:**金祁****公司 |
913********587130F | 竣工时间:2024-01-1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596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厂区现有焚烧车间,建设1条10t/d医疗废物微波消毒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厂区现有焚烧车间,建设1条10t/d医疗废物微波消毒生产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1条10t/d医疗废物微波消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33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条10t/d医疗废物微波消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3300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微波消毒具体分为提升阶段、破碎阶段、消毒阶段、输送阶段四个阶段。项目选用MDU-10B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MDU-10B由以下子系统和关键部件组成:上料系统、破碎系统、废气净化系统、微波消毒系统、出料系统、工业可编程控制器(PCL)控制系统等,设备的元件被装入一个全封闭的外壳中。 微波消毒处理过程为:自动上料装置将盛有医疗废物的料箱提升到进料仓,仓门盖板自动打开,物料从料箱进入到破碎系统,然后仓门盖板自动关闭,破碎装置将医疗废物粉碎成碎片,启动微波消毒系统和螺旋输送系统,经过微波照射和蒸汽辅助升温,完成医疗废物消毒过程,同时处理过程中的废气实现自动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微波消毒具体分为提升阶段、破碎阶段、消毒阶段、输送阶段四个阶段。项目选用MDU-10B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MDU-10B由以下子系统和关键部件组成:上料系统、破碎系统、废气净化系统、微波消毒系统、出料系统、工业可编程控制器(PCL)控制系统等,设备的元件被装入一个全封闭的外壳中。 微波消毒处理过程为:自动上料装置将盛有医疗废物的料箱提升到进料仓,仓门盖板自动打开,物料从料箱进入到破碎系统,然后仓门盖板自动关闭,破碎装置将医疗废物粉碎成碎片,启动微波消毒系统和螺旋输送系统,经过微波照射和蒸汽辅助升温,完成医疗废物消毒过程,同时处理过程中的废气实现自动收集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方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循环碱液、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周转箱及车辆清洗废水等。项目废水均排入厂区已建12t/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A/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车辆冲洗用水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微波消毒生产线上料系统采用负压集气,废气经微波消毒设备内部“膜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汇同微波消毒废气经外接“旋流塔+膜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类废气排放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处理残渣、废活性炭、废过滤膜;其中医疗废物处理残渣暂存于厂区80m2医废处理残渣库,后委****发电厂;废活性炭、废过滤膜依托厂区现有2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设备厂家维修时带回。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微波消毒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微波消毒尾气治理装置旋流喷淋塔更换的废循环碱液、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软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以及周转箱及车辆清洗废水等,****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处理站位于现有焚烧车间南侧,采取“调节+A/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2m3/d,处理后尾水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使用微波消毒系统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上料废气、破碎废气以及微波消毒废气等,涉及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 项目采用PLC控制风机对进料、破碎系统施加负压进行集气,上料、破碎废气收集后经微波消毒设备内部“膜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汇同微波消毒废气经外接“旋流塔+膜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和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产生的次生危废主要是医疗废物处理残渣、废活性炭、废过滤膜、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临时贮存,现有危废暂存间已严格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理残渣委托****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膜交由**东华****公司处置。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一般工业固废,****设备厂家带回。 (五)土壤、地下水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主厂房(含微波消毒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均设置重点防渗;****停车场、厂区道路等设置一般防渗;办公楼、门卫室、小轿车停车位等为简单防渗。 (六)环境风险 项目在生产区设置截流沟,厂区已设置1座240m3初期雨水池、200m3的事故池,用于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的收集,事故污水临时排入事故池。2023年11月13日,签署发布新修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本企业第四版应急预案,并报******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40402-2023-030-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医疗废物转运、贮存、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性及微波电磁辐射等环节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有关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变更现有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变更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土壤、地下水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主厂房(含微波消毒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均设置重点防渗;****停车场、厂区道路等设置一般防渗;办公楼、门卫室、小轿车停车位等为简单防渗。 (二)环境风险 项目在生产区设置截流沟,厂区已设置1座240m3初期雨水池、200m3的事故池,用于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的收集,事故污水临时排入事故池。2023年11月13日,签署发布新修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本企业第四版应急预案,并报******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40402-2023-030-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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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87 | 0 | 3.63 | 0 | 0 | 0.687 | 0 | / |
2.26 | 0 | 6.34 | 0 | 0 | 2.26 | 0 | / |
0.029 | 0.0162 | 1.971 | 0 | 0 | 0.045 | 0.016 | / |
0 | 0.0138 | 0.363 | 0 | 0 | 0.014 | 0.01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方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循环碱液、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周转箱及车辆清洗废水等。项目废水均排入厂区已建12t/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A/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车辆冲洗用水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 微波消毒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微波消毒尾气治理装置旋流喷淋塔更换的废循环碱液、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软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以及周转箱及车辆清洗废水等,****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处理站位于现有焚烧车间南侧,采取“调节+A/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2m3/d,处理后尾水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无外排废水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微波消毒生产线上料系统采用负压集气,废气经微波消毒设备内部“膜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汇同微波消毒废气经外接“旋流塔+膜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类废气排放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执行 |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项目采用PLC控制风机对进料、破碎系统施加负压进行集气,上料、破碎废气收集后经微波消毒设备内部“膜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汇同微波消毒废气经外接“旋流塔+膜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DA002微波消毒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效率均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中表3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和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削减噪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医疗废物转运、贮存、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性及微波电磁辐射等环节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有关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主厂房(含微波消毒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区域、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均设置重点防渗;****停车场、厂区道路等设置一般防渗;办公楼、门卫室、小轿车停车位等为简单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医疗废物处理残渣、废活性炭、废过滤膜;其中医疗废物处理残渣暂存于厂区80m2医废处理残渣库,后委****发电厂;废活性炭、废过滤膜依托厂区现有2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设备厂家维修时带回。 | 项目运行产生的次生危废主要是医疗废物处理残渣、废活性炭、废过滤膜、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临时贮存,现有危废暂存间已严格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理残渣委托****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膜交由**东华****公司处置。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一般工业固废,****设备厂家带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医疗废物转运、贮存、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性及微波电磁辐射等环节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有关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 项目在生产区设置截流沟,厂区已设置1座240m3初期雨水池、200m3的事故池,用于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的收集,事故污水临时排入事故池。2023年11月13日,签署发布新修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本企业第四版应急预案,并报******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40402-2023-030-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废水均排入厂区已建12t/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A/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车辆冲洗用水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废活性炭、废过滤膜依托厂区现有2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微波消毒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微波消毒尾气治理装置旋流喷淋塔更换的废循环碱液、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软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以及周转箱及车辆清洗废水等,****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处理站位于现有焚烧车间南侧,采取“调节+A/O生物接触氧化+MBR+消毒”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2m3/d,处理后尾水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项目运行产生的次生危废主要是医疗废物处理残渣、废活性炭、废过滤膜、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临时贮存,现有危废暂存间已严格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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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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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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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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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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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变更现有排污许可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2023年12月7日,结合扩建项目内容,企业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8297XK001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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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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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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