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2024年2月,****农业园****政府命名为****农业园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27号),****农业园区奖补资金1000万元,****园区提质增效。根据《**县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全链条开发、全环节升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基地建设、现代装备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品牌、科技创**农业新业态七个方面。现开展**县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园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1.生产设施设备建设。**县拟****基地大棚175亩,保障魔芋种源安全越冬。有具备实施条件的地块,连片面积20亩(含)以上,地势相对平坦开阔,具有必要的基础配套设施。
2.宜机道路建设。修建3.5米宽15厘米厚宜机水泥道路6千米,每千米补助不超过30万元,该项目以乡镇为单位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有必要的设计和预算等。
3.农机装备建设。鼓励新型经营主体购置魔芋生产所需的旋耕机、植保无人机、施肥机等,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普及应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经济效益。该项目补助的农机装备需不在**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中。
4.产地加工设施建设。支持园区建设以来未享受过财政资金补助的魔芋加工企业新增生产加工、仓储保鲜相关设备,扩大产能,让园区魔芋加工水平再上新台阶,****园区创**平。企业年加工能力达1000吨以上,且消化县域内魔芋500吨以上。
5.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支持****园区内及辐射带动区域开展魔芋耕地、播种、统防统治、烘干、冷链、仓储等农业生产服务,以提高主导产业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先进管理模式的应用,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魔芋生产成本。申报主体年服务能力不低于2000亩,补助标准参照省厅有关文件执行。
6.农产品电商营销。对园区内企业开展农产品推广给予补助,开阔销售渠道,增加销量,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申报主体(专合社、家庭农场、企业)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项目要求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随申报表一起上报。
二、申报对象
****农业园区核心区乡镇沐溪镇、**镇、底堡乡及参与主导产业生产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农机装备建设项目辐射区乡镇主体也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请各乡镇根据要求通知主体填写申报表开展项目申报,经乡镇初选后上报,在7月5日前将****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乡镇申报情况,采取电话咨询、实地查看等形式择优确定主体,入选的主体将获得相应的项目支持,项目补助资金初步按照附件1分配,****政府批复为准。
联系人:王映红;联系电话:0833—****677
附件:附件1:**县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园区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表.doc
附件2: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园区建设项目主体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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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