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本**智慧旅游与设施提升项目(导览、监控、智慧广播、线缆敷设)(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智慧旅游与设施提升项目(导览、监控、智慧广播、线缆敷设)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智慧旅游与设施提升项目(导览、监控、智慧广播、线缆敷设)
001 **智慧旅游与设施提升项目(导览、监控、智慧广播、线缆敷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潜在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潜在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5.如果潜在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2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7月0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登记处)现场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现场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
项目概况
****受****委托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现发布:**智慧旅游与设施提升项目(导览、监控、智慧广播、线缆敷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于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智慧旅游与设施提升项目(导览、监控、智慧广播、线缆敷设)
预算金额:186万元。
采购需求:**智慧旅游与设施提升项目(导览、监控、智慧广播、线缆敷设)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潜在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无因潜在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5.如果潜在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登记处)。
方式:现场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0元/每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市**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8-****9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458-****668
电子邮件:yc@zzgj.****.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