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公告
一、中央第二批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4 年中央支持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遴选1家**社、4****农场承担项目实施。现将具体条件公告如下:
1、申报主体必须从事设施蔬菜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正常,无涉嫌非法集资、涉黑涉恶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2、家庭农****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3、优先支持洪涝受灾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农场,优先支持**和改造设施面积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经营主体。
4、已享受2024年度同级财******社、家庭农场不再承担此次项目。
5、每个**社补助 24 万元、 家庭农场补助 9 万元。
二、中央第二批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第二批项目,****农场、农民**社新型经营主体3个以上,实施规模种植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现将具体条件公告如下:
1、优先支持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优先******社示范社、****农场。
2、家庭农****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进行赋码增信)。
3、已享受2024年度同级财******社、家庭农场不再承担此次项目。
请全县符******社、家庭农场于7月5****农业农村局特色产业股、种植业股进行申报。
联系人:刘琼 177****1985;刘明霞 177****1916。
****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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