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废机油回收及暂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4年07月01日
玉生函〔2024〕38号
****生态环境局
关于**县废机油回收及暂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废机油回收及暂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园区国家公园生****管理局《关于**县废机油回收及暂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澜园生自管〔2024〕56号)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县废机油回收及暂存建设项目位于**州**县萨呼腾镇闹丛村色青涌沟,项目占地面积约2866m2,**废机油暂存库1座,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m2,设置2个30m3的卧式储油罐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收储废机油50吨。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5.6%。项目属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选址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期间应采取现场物料堆放采用蓬布遮盖、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过程开挖回填过程尽可能采取湿法作业,确保施工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经沉淀除砂、隔油处理后回用;项目区设置临时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其余盥洗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泼洒抑尘,不得向外环境排放;合理规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运输在白天进行,严禁运输过程车辆鸣笛及夜间运输,禁止夜间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建筑垃圾在现场暂时堆存,****政府指定部门处置,暂存时采用蓬布覆盖,防止扬尘影响周围环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施工单****填埋场做填埋处理,确保施工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严格控制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范围,不得额外占用土地,减少施工作业对周边的扰动;机械进场、材料运输将不得随意向两边拓展或另行开道。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储油罐“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与储油罐顶部连通的管道将有机废气送入密闭收油罐车中,不外排;储油罐“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经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后经通风设施排至暂存库外,确保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排放浓度限值。
(三)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储油罐清洗采用干法清洗,地面油污清洗采用干法清洗,确保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四)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运输和装卸时油泵产生的噪声,属于偶发噪声,经采取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油罐清洗、地面油污清洗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渣(含油锯末)、含油拖布属于危险废物,因其和废机油的废物类别一致,可收集后暂存于废机油暂存库内,定期由废机油处置单位转走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填埋场填埋处理。
(六)运营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需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要求做好暂存库、事故池及其他相关构筑物的防渗工作;库存地面及事故池为重点防渗区,贮存间地面、裙角地基强夯处理,最底层铺设20cm粘土垫底,上方铺设2mm厚HDPE**度聚乙烯防渗膜,上方采用20cm防腐防渗混凝土,混凝土表面层采用环氧树脂;事故池地面、裙角地基强夯处理,最底层铺设20cm粘土垫底,上方铺设2mm厚HDPE**度聚乙烯防渗膜,后采用20cm防腐防渗混凝土整体浇筑而成,渗透系数≤1.0×10-10cm/s ,且所使用材料均和废机油相容;厂区地面及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地面200mm厚P8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10-7 cm/s,防止油品扩散和下渗,避免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按要求设置事故池及导流沟,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及环保设施维护,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7、本批复其他未及事项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执行。
四、项目建成运营前需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做到依法排污、持证排污,并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并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我局进行备案。
五、****园区国家公园生****管理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别送****园区国家公园生****管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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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