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基地****中心提升工程(****中心提升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基地****中心提升工程(****中心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大别山乡村****公司 | ||||
最高限价 | ****401.78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中兴南路15号四楼 联系方式:0564-****68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在该企业投标文件中,****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公告第十一条第一款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方) ****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省**市**县**镇**大道国投大厦(牵头人) **省**市**区**路87号国金大厦2701****宾馆)(联合体成员) | ||||
投标价(元) | ****236.88元 | ||||
项目经理 | 汪呈铖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07950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琴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牵头方) **思德****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省**市**县**镇**大道**美凯龙S11栋208-210室(牵头方)南****工业园区(联合体成员) | ||||
投标价(元) | ****702.44元 | ||||
项目经理 | 蔡显苗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8801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何健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牵头方)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省**市**县**镇迎驾大道43号(牵头方)**省**市**区**大道561号**名都小区3号楼2单元2层商业2(联合体成员) | ||||
投标价(元) | ****431.31元 | ||||
项目经理 | 张小琴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643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蒋晨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大别山乡村****公司 地址:**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564-****628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相关公告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