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书院****书院****纪念馆展览提升项目):
**** | **市**区昌岗东路257号 | 5,684,600.00元 |
合同包1****书院****书院****纪念馆展览提升项目):
服务类(****)
1-1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包括十香园故居展示陈列采购项、****纪念馆综合采购项、书院讲坛综合采购项(十香园红线范围内的公共空间)以及属于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采购服务。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5,684,600.00 |
罗宏斌、胡林玉、黄向红、余贝欣、刘志辉(采购人代表)
1 | ****书院****书院****纪念馆展览提升项目 | 5.008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书院****书院****纪念馆展览提升项目):
**** | 通过 | 通过 | 39.00 | 23.00 | 4.71 | 8.84 | 75.55 | 1 | 1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40 | 8.00 | 4.54 | 8.88 | 47.82 | 2 | 2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6.20 | 0.00 | 4.54 | 10.00 | 30.74 | 3 | 3 |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信息为智慧云平台自动生成,无法修改。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的信息具体如下:
服务范围:包括十香园故居展示陈列采购项、****纪念馆综合采购项、书院讲坛综合采购项(十香园红线范围内的公共空间)以及属于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采购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服务时间:总工期80日
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名 称:****
地 址:**市**区宝岗路35****广场后座3****中心318室
联系方式:020-****2593
名 称:****
地 址:**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1688-706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20-****1688-706
****
2024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