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开(城镇开发边界内)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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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4-11 15:16 | |
****小学迁址**(一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
****小学项目位于**市**区官圣路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915.95㎡,总建筑面积7742.19㎡,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73.43㎡。根据2023年8月2****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2号),圣埠小学迁址******集团代建,施工图****设计院设计。
建设单位申请如下规划方案变更:
1、教学楼五层功能优化,调整为配套辅助功能用房,连廊靠北侧增设网络控制室,连廊南侧疏散楼梯扩大前室。依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要求,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根据相关智能化设备设置需求,增设网络控制室功能房间,同时扩大消防疏散楼梯前室,以更好的满足应急疏散及日常使用需求。
2、教学楼北楼疏散楼梯位置调整(原方案疏散距离不足)。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原方案楼梯位置设计不满足最小疏散距离要求,现方案对此进行优化调整,以满足消防疏散要求。
3、优化卫生间平面功能布置,增设无障碍卫生间。依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所规定的卫生间配比要求,原方案卫生间布局设计不满足,现方案在原设计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
4、室外场地施工图深化,室外铺装运动场地细化,南侧补充非机动车停车区。原规划方案室外非机动车停车区面积不满足规划使用要求,现规划方案于建筑南侧补充非机动车停车区,并细化相关室外设计图纸。
5、依据现行《民用建筑通用规范》要求,建筑外保温等围护结构需纳入面积计算,相关指标相应调整。依据现行《民用建筑通用规范》要求,建筑外保温等围护结构需进行面积计算,相关指标依据现行计算规则重新核算。
项目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经2024年04月3****规划局自然**和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会2024年第7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小学迁址**(一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意见箱公示
公示期: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22日
联系人:******分局
联系电话:****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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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