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迁建维修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5、项目联系电话:139****1779
6、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7、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社区****中心申请搬****中心业务用房处办公(含美沙酮门诊用房),面积约2096.85㎡(其中二楼1025㎡需要简单维修、一楼672.96㎡、九楼住房一套108.89㎡、****指导所二楼约290㎡简单维修)。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界定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预算:320564.63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合同签定后2个月内完工
建设地点:****中心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8.2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
8.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公司或招标人现场查验)。
8.4、特殊行业资质要求:
①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装饰装修专业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 2024 年 7 月 2 日9时00分至 2024 年 7 月 8 日17时00分。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 **省**市**区人民路国投大厦综合写字楼12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未缴纳的视为报名失败,不具备竞争资格,将拒绝其投标。
10、投标截止时间(**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14 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14时30分
12、开标地点:**省**市**区人民路国投大厦综合写字楼12
13、磋商保证金情况
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
14、PPP项目:否
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别无它处,谨防受骗。
17、采****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
(5)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6)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2分。
1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路街道393号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139****177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联系地址: **省**市**区人民路国投大厦综合写字楼12
项目联系人: 李永庆
联系电话: 181****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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