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报废车辆公开处置项目已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及已报废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暂行)》(飞院发﹝2019﹞244号)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分院发﹝2023﹞18号),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回收处置单位,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已报废车辆公开处置项目。
(二)比选单位:****。
(三)回收地点:**省**市**路四段89号
(四)项目内容:**分院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拟处置车辆资产详情见附件《**分院2024年拟处置报废车辆资产明细表》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国家或地方汽车报废回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回收资质许可证书或文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所需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需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
3.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有效的国家或地方汽车报废回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回收资质许可证书或文件。
以上原件在投标单位参加比选时现场出示用于查验,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扫描成PDF文档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发到本公告指定邮箱,留存纸质材料在投标单位参加比选时提供给比选单位(营业执照如果已属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有采购意向的已报名参选人将有效证明材料在2024年7月2日上午08:30至2022年7月4日17:30前,通过电子邮件ghfycgk@cafuc.****.cn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由本项目组对报名参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如通过资格评审,项目组向参选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比选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7月9日9:00(**时间)。
(二)开标地点:
**省**市**路四段89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其他说明: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所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无效。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学院官网上发布。
六、本比选工作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老师
手 机:199****1801
地 址:**省**市**路四段89号
****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