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庆洪运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 信息分类:其他权力运行结果 | |
安发改收费〔2022〕270号 | 是否有效:有效 | |
**** | 成文日期:2022-09-27 | |
废止日期: |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体裁分类:批复 | |
公民 | 生命周期:其他 | |
****学校 学费 住宿费 批复 | 发文日期:2022-09-27 08:53 | |
**市发展改****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市发展改****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2-09-27 08:53
****学校:
你校《****教体局****发改委****学校2022年9月收费标准的报告》,****体育局审核后,现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安****保障厅、****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2〕4号)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教育培养成本、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你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中学费每生每学期7200元;住校生住宿费普通间每生每学期800元,双人间每生每学期900元,单人间每生每学期1200元。 收费标准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
你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和****物价局、教育厅《****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0〕222号)规定执行。
你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等,主动接受价格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执行期内,如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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