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安庆项河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中环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106/202310-00006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运行结果 | |
安发改许可〔2023〕126号 | 是否有效:有效 | |
****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10-08 | |
废止日期: |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批复 | |
企业 | 生命周期:其他 | |
发文日期: | 2023-10-08 15:50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项河220****电站110千伏中环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项河220****电站110千伏中环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3-10-08 15:50
****: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邓村220****电站110千伏中环间隔扩建工程等项目的请示》(安供发展〔2023〕6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企业电力需求,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原则同意建设****项河220****电站110千伏中环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 ****)。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经济开发区。
三、产业政策属性: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委员会令第29号)鼓励类第四项中第10条“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范围。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经开区内已建的220****电站内扩建4个110千伏间隔。
五、项目动态总投资为597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592万元。工程资本金为119.4万元,占动态总投资20%,****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公司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拥有产权。工程合理成本、税金和收益在**省销售电价中统一核定解决。
六、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七、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好安全设计方案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设施随项目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作业。
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均应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招投标法规进行。
九、注意事项:
(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等相关必要性工作及许可手续,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推进。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四)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要求,企业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复。
****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邓村220****电站110千伏中环间隔扩建工程等项目的请示》(安供发展〔2023〕6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企业电力需求,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原则同意建设****项河220****电站110千伏中环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 ****)。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经济开发区。
三、产业政策属性: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委员会令第29号)鼓励类第四项中第10条“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范围。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经开区内已建的220****电站内扩建4个110千伏间隔。
五、项目动态总投资为597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592万元。工程资本金为119.4万元,占动态总投资20%,****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公司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拥有产权。工程合理成本、税金和收益在**省销售电价中统一核定解决。
六、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七、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好安全设计方案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设施随项目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作业。
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均应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招投标法规进行。
九、注意事项:
(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等相关必要性工作及许可手续,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推进。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四)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要求,企业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复。
****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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