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 45,000 元/期
保证金 13,500元
租赁期限3年
租赁面积54.20m2
承租押金有,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15000元(其中租赁保证金5000元,房屋结构保证金1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02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7-15 09:00:00
项目名称 | 清潭路262号-2-7号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02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5 09: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20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 | 房产坐落 | 清潭路262号-2-7号 | 基本属性 | 房产类型 | 商铺 | 所在层数 | 1 | 租赁面积(m2) | 54.20 | 租赁期限 | 3年 | 装修期限 | | | | 房屋现状 | 出租情况 | 出租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位于**市**区清潭路262号,****中心,邻近广化桥、南大街,周边有多个小区、多路公交车到达,人流量大,交通方便。 | 其它情况 | | 承租押金(元) | 有,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15000元(其中租赁保证金5000元,房屋结构保证金10000元) | 挂牌价格 | 45000.00元/1期 | 数量 | 1期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无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信用良好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 3.意向承租方须对租金来源的的合法情况和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事项的书面承诺。 4.意向承租方应在2024年7月12日17:00前书面向出租方提交《经营方案》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查合格后方具有承租竞价资格。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起始日前,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缴纳承租押金、保证金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③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房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出租方已承诺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现场展示 | 时间:公告期内,联系后组织查看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8****0227 地点: 标的所在地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15 09:00:00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13500.00 2.时间 2024-07-15 09: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承租方缴纳房租、承租押金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100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7-02 09:00:00至2024-07-15 10: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阳光交易市场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附件下载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招租标的水、电表均为分表,承租方须另承担分摊带来的损耗;意向承租方须对标的进行实地查看。 2.应在国家及有关省市地方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有关部门批准为准,并不得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污染等行业。 3. 房屋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新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时,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15000元(其中租赁保证金5000元,房屋结构保证金10000元),若承租方发生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可继续追究其的其他违约责任。 4. 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如进行改变的,应在正式租赁合同到期日前恢复原状(见房屋平面图)如拒不履行恢复原状义务的,出租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修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最终由承租方承担。 5.正式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的,如承租方拒不交还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有权采取断水断电、提起诉讼等处分措施。 6.因原承租方尚未退房,待出租方与原承租方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且房屋腾空后,将向新承租方发出书面签约通知(告知办理租赁房屋的租赁内容、期限等手续),逾期则视为新承租方主动放弃此次租赁,且出租方不承担新承租方因招租竞价产生的服务费等损失。 7.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 | 业务 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 地址:京城豪苑119号 联系人:陈重 联系方式:138****0227 | e交易 | 地址:****开发区玉**路280号**大数据产业园4号楼21楼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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