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7月2日15:00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公司(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24DG****0001、CQ24DG****0002
2. 产地、年限及数量:**2021年产稻谷2000吨。
3. 承储库点及仓号:****粮库0P02、0P04号仓。
业务联系人:刘卡辉
联系电话:131****6555
4. 标的质量:以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准。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5.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且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政府储备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系统,2024年7月2日15: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交易中心官网(www.****.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国粮”→“地储委托交易”。
2.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须交纳保证金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交易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物资储备局****中心汇入保证金和预付货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8081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中心”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因系统升级,为确保交易活动顺利进行,请会员在确定查询资金到账后,务必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用户中心”,在“我的资金->旧系统资金调入”中将资金调入至新系统,确保新系统国储板块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及时汇入货款,并再次将资金调入至新系统,确保新系统国储板块有足额的货款进行合同交割。如遇问题,****物资储备局****中心或注****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储备局****中心
(1****银行:****银行****公司**西直门支行
账号:351********132701
(2****银行:****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03********100****84441
(3****银行:****营业部
账号:100********201****6238
(4****银行:****公司**宣武门支行
账号:322********888888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5‰向买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为交易系统确认价格,即卖方承储库仓前散装车板交货价格,不含包装及整理费用,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如买方有包装以及整理要求,可与卖方协商,费用按照协商一致的标准另行结算。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付款及出库:买方自履约之日起60天内付款完毕,65天内出库完毕。买方成交后将货款一次或分****物资储备局****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买方在“我的合同”中点击“支付货款”来完成出库通知单申请。
4. 结算:出库完毕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卖****物资储备局****中心,****储备局****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办理货款结算。
六、其他事项
1.本场交易规则详见附件,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2.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库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3.****中心****储备局****中心)受卖方(****)委托组织本次竞价采购粮食网上交易,****中心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因交易活动产生的纠纷,****中心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4.联系电话:023-****9777,023-****9283。
附件:交易清单
****中心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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