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平安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525********206756C | 建设单位法人:卯昌立 |
宋绍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省**市**区关**道日新立交**南侧日新村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关**道日新立交**南侧日新村1号 |
经度:102.73064 纬度: 25.0046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0 |
官环评复〔2022〕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9-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81.3 | 运营单位名称:**** |
525********206756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励端****公司 |
915********194101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878485D | 竣工时间:2022-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0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2-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00张床位 | 实际建设情况:100张床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设检验科、中西药房、收费室、功能科、诊室等科室 | 实际建设情况:检验科、中西药房、收费室、功能科、诊室、口腔科等科室。本项目新增口腔科,只进行简单的口腔检查,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口腔科及检验科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经预处理井预处理后排入****处理站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设置200张床位,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25m3/d,采用“格栅+调节池+CASS+消毒”污水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允许设置100张床位,实际运行只设置100张床位。****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3/d,污水处理工艺优化为“生物接触氧化法”,属于《排污许可证申****医疗机构》(HJ1105—2020)规定污水处理可行技术。污水处理工艺优化,但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废水产生量较环评阶段较少,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的。 |
床位减少,为更好处理污水,污水处理站工艺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原环评阶段拟设5瓶氧气瓶,40L/瓶,存于门诊住院楼一层,通过管道进行供氧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为便于服务病患,医院内不设供氧站,氧气使用瓶装氧气,设置4瓶氧气瓶,2用2备,180L/瓶,存于门诊住院楼一层,通过管道进行供氧。 |
便于医院运营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5581.12 | 0 | 0 | 0 | 15581.12 | 15581.12 | |
0 | 0.197 | 0 | 0 | 0 | 0.197 | 0.197 | |
0 | 0.635 | 0 | 0 | 0 | 0.635 | 0.63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0m3/d,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法” |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要求 | / | 污水处理站周界氨最大值为0.364mg/m3,硫化氢最大值为0.013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0,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北侧沿道路一侧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2dB(A)~64dB(A),沿道路一侧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1dB(A)~52dB(A),其余3测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5dB(A)~58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5dB(A)~47dB(A),沿路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环境噪声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3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380号令)、《**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政府令第63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设置规范的收集、暂存设施并设置医废转移专用通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最终处置。建立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将转****管理部门。标识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子、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进行设置。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检验废液应按危险废物管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已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医废转移专用通道,委托****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及化粪池污泥委托******公司处置。已建立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将转****管理部门。标识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子、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进行了设置。不产生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检验废液。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次氯酸钠要求储存于低温、防凉的储存间内且采用防腐蚀的容器进行储存,不可在阳光下暴晒,储存要求远离热源,与自然物、易燃物隔离储存; ②项目内应配备相应的防护服,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培训,应定期检查包装容器状态,应避免高温、明火等状态下使用; ③污水处理站建设应急事故池,若发生泄露事故可将泄露液体暂存于应急事故池中; ④项目内的医疗废物要求定期进行清运处理,加强项目内的环境管理,避免出现因次氯酸钠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⑤建设应按照环发[2015]4号文《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三章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同时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风险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预防工作,并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工作。 | ①次氯酸钠已储存于低温、防凉的储存间内且采用防腐蚀的容器进行储存,未在阳光下暴晒,远离热源,与自然物、易燃物隔离储存; ②项目内已配备防护服,定期对人员安全意识培训,定期检查包装容器状态,避免高温、明火等状态下使用; ③污水处理站已建设60m3地埋式应急事故池,若发生泄露事故可将泄露液体暂存于应急事故池中; ④项目内的医疗废物48h清运一次,加强项目内的环境管理,避免出现因次氯酸钠泄露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⑤已按照环发[2015]4号文《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三章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应急预案于2022年11月29****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530111-2022-055-L。同时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已严格按照风险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预防工作,并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工作。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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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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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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