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连接通道-银杉路(普瑞大道-栖贤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L-2024-9)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连接通道-银杉路(普瑞大道-栖贤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招标编号:JL-2024-9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一共有4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委员会评审,3份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公司未通过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18时30分至2024年6月26日00 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公司 | 中铁****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138.83427 | 139 | 140 |
评分情况 | 88.926 | 88.786 | 87.16 |
总监理工程师 | 王刚 | 王晓华 | 李强华 |
执业证书编号 | ****8802 | ****3384 | ****9790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承诺工期 | 540日历天 | 540日历天 | 540日历天 |
服务项目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 张工
地址:**市**区**一路23号天兴大厦23楼
联系电话: 020-****1090
招投标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建****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一路151号
联系电话: 020-****1843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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