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正马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由安发改字 [2021] 168号文批准,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67万元,本工程项目资金为1568.10万元。
2、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区**镇。
3、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基础设施部分:道路铺装沥青12156平方米,透水混凝土 5526 平方米,路缘石 2322.73米,绿化 2865 平方米,停车位热熔标线 565平方米,围墙改造216.5米,配套智能安防系统设施1套,垃圾收集箱约为267个。新增小区无障碍、便民、养老、扶幼公共设施 976.13平方米,新增健身器材5套。给水管1678米,消防栓4个。污水管(DN300)2313.67米,修复化粪池68 个,检查井46个。雨水管(DN300)1928米,雨水井 48个,雨水口55个。敷设照明电缆10023米,路灯98盏,庭院灯24盏,照明配电箱1个,弱电手口井 65个,弱电下地改造。(二)建筑主体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面积14776平方米,屋顶防水 6309 平方米,落水管改造 2650 米,楼梯踏步 2265 平方米,楼道灯 562 盏。建筑面积 46000平方米。
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4、质量等级:
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 30日历天(设计及施工),2024年 8 月 10 日至2024年 9 月 9 日。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或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级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如为联合体则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1.3.1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2、人员要求
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2.3其他人员:须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2.4本工程拟派的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注册建造师、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资料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前连续近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5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
3、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3.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2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开标时应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并提供在**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截图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在开标前一个月之内有效(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以上资格条件未满足,评标委员会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有意投标者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2日,在**省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附件等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30 日9:30 ,递交到**省公共**交易网。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其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入**省公共**交易网-****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七、1.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市****
联系电话:139****8984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2****2468
(3)行政监督部门:**区建筑工程****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9-****510
2.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省公共**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省公共**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 号)”的相关规定在**省公共**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 号)”相关规定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通过**省公共**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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